11月17日,記者從湖州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國內地級市首部綠色金融地方性法規——《湖州市綠色金融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7年湖州獲批全國首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四年來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批全國領先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踐,累計取得40余項創新性實踐成果,此次是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化和提升綠色金融“湖州實踐”。這也是國內繼深圳出臺《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之後,湖州首開地級市綠色金融立法先河,為推動綠色金融法治化建設提供了“浙江方案”。
《條例》共七章四十五條,分為總則、産品與服務、碳減排與碳金融、標準與數字化改革、激勵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多年從事綠色金融政策頂層設計的權威專家,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評價,該《條例》是一個與國際接軌的、有實踐依據的和有重要示範意義的綠色金融法規。
春江水暖鴨先知,金融機構和環保企業率先感受到《條例》帶來的變化。
“《條例》的出臺,明確了政府對綠色金融的引導信號,一下子打開了我們發展的思路和眼界。”湖州農業銀行綠色金融事業部總經理王戰勝表示。剛剛獲得11.6億元綠色信貸打造“中節能湖州科技城智慧科學中心”的中節能湖州科技城公司相關負責人顧君軍在得知《條例》出臺後激動地表示,這對於節能環保企業來説是重大利好,接下來將建議集團總部加大對湖州的綠色投資力度。
在“碳達峰碳中和”上升為國家戰略的背景下,《條例》中明確指出要建立的碳中和銀行體系正是在系統總結湖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典型經驗基礎上的創造性制度。
“發展綠色金融有利於推動和實現碳中和。”湖州銀保監分局副局長吳狄告訴記者,碳中和銀行包括自身運營和投融資業務的碳中和。目前,湖州銀保監分局在全國率先制定碳中和銀行規劃,已有8家試點金融機構對自身運營碳排放進行了摸底,並陸續制定碳中和路線圖,其中安吉農商銀行天荒坪綠色支行率先正式建成了全國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首家碳中和試點支行網點。
一系列促進碳中和的金融産品陸續出臺:湖州銀行探索開發“碳價貸”,將全國碳排放配額交易價浮動情況納入貸款全週期,使企業的碳價直接融入貸款風險溢價中,湖州農業銀行針對企業碳效提升、碳減排技改推出了“碳改貸”,長興農商銀行的“碳效貸”則根據企業的碳效等級做出星級評分給與不同貸款利率。
“銀行是資源配置的重要樞紐,一旦銀行的投融資業務低碳化,那必將有力推動全面低碳轉型發展。”湖州金融辦副主任黃丁偉以住房消費按揭貸款舉例,“如果項目沒有達到綠色建築的要求,未來銀行也許會基於綠色金融的政策,審慎或減少金融支援,從而倒逼建築業綠色發展。”
《條例》前瞻性地將碳排放資訊披露機制納入地方性法規。黃丁偉告訴記者,《條例》大部分內容聚焦對政府部門自身的約束以及對金融機構服務的引導,這是少數幾條對企業的硬性約束。“這能有效促進銀行將企業碳排放資訊納入信貸管理流程,並通過信貸考核和利率差異化策促使企業節能降碳。”
對此,長興農商銀行副行長羅傑拍手叫好,“從此企業碳排放資訊披露有法可依,對我們開發綠色信貸産品,拓展小微綠色信貸用戶大有助益!”據悉,該行在“碳效貸”綠色信貸産品的基礎上已開始探索更多適用於小微金融領域的綠色信貸産品。
“雖然我們不是重點碳排放企業,但也會配合碳披露。”從朋友圈得知《條例》出臺的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方雋彥率先表明瞭態度,在之後的項目洽談中,他們也將會更加關注綠色節能領域,一方面是企業自身的發展需求,另一方面是積極應對銀行的綠色金融要求。“信貸額度上升、利率下降,這也是《條例》出臺之後我們期待的。”方雋彥表示。
湖州市經信局綠色製造處處長陳戈表示,《條例》的出臺,對工業碳排放的評價管理及結果運用,有了固化的法律支撐。
“《條例》的出臺,既是制度固化先發優勢的重要舉措,也是制度供給新興領域的實踐探索,將會引領當地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及社會各界更加重視‘雙碳’,從而推動經濟社會低碳轉型、綠色發展。”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説。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朱承 拜喆喆 孟琳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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