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宏觀經濟形勢錯綜複雜,地方國資入主民企上市公司的案例持續增多,如何辯證地分析這一現象?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浙江省重點智庫浙江工商大學浙商研究院副院長、浙商博物館館長楊軼清教授,在浙商(夏季)論壇、杭州市緊固件行業商會會員大會,以及江西、深圳等地的企業家研修班上,先後談到這個問題,並給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是根據楊軼清教授講座內容摘要整理:
上市公司研究專家陶喜年,在其公眾號《浙股》上,整理過最近兩三年以來,實際控制人易主的浙江民營企業上市公司名單。
這份名單不包括被其他民企接盤的浙江民企上市公司,也不包括2018年之前讓出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浙股公司。
多年來,浙江省上市公司總數排名全國第二,但A股各類上市公司(包括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也就四百多家。做成上市公司,可以説是所有創業者的夢想,也是公司業績和實力的直觀標誌。因為中國上市公司的稀缺性及其巨大的綜合附加值,不到萬不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實際控制人),輕易不會舍得將千辛萬苦換來的上市公司控制權拱手讓人。
為什麼近年來這麼多老闆願意忍痛割愛?概括起來,原因大致有這幾個方面:
其一,部分民企上市公司,是近年來壓力最大日子最苦的一個群體。
首先是一部分民企自身主業不強,核心競爭力缺失,多元化攤子鋪得大,盈利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競爭力羸弱。這些企業本身抗風險能力不強,在景氣週期下行外部環境趨緊時,容易陷入困境;
二是因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一般信用等級較高,早些年資金面寬鬆時,融資渠道多,往往把銀行授信、公司債指標等用足,不斷加杠桿的結果,使得資金鏈非常脆弱;
三是上市公司還可以股權質押融資,股權是流動性較好的抵押品,受到債權人歡迎。但前幾年股市的深度調整,四折三折二折的股價,使得部分大比例質押股權融資的上市公司面臨爆倉絕境,別無選擇。
其次,國企的相對優勢明顯,特別是政策優勢和融資優勢。給了他們在資本市場獲得低成本籌碼的機會。特別是一些省市地方國資,行業性地方國企,為了獲得一個寶貴的上市公司平臺,可以説不遺餘力。
顯而易見的融資優勢,再加上政府信用背書,以及政府可以調度掌控的配套政策資源。使得地方國資或行業性國企,擁有強大的談判能力。
前年入場的不少政府紓困資金,給了一些陷入困境的民企上市公司喘息的機會。但如果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未能明顯改善,這些資金會有可能“救火救成股東”。
第三,不少的民企上市公司股東,創業多年,年齡已經較大。多年辛苦經營,身心疲憊。刀槍入庫,馬放南山,想坐下來,歇一歇的念頭,在市場環境嚴峻的情況下,可能會更加強烈。
很多實體企業,看起來營收規模較大,凈資産可能也不少。但現金流往往緊張,由於上市公司監管嚴格,財務管理相對規範,每年能夠拿到的分紅或其他可支配的自由現金,並沒有外人想像得那麼多。甚至由於前些年增持、股權激勵等實施,不少股東是貸了款投入上市公司,因而手持上市公司股份,卻欠了銀行或機構貸款的“負翁”股東,大有人在。
在這樣的情況下,國資入主民企上市公司,動輒數億數十億的對價,意味著原來民企股東解套或套現的好機會。在現實中,儘管這是很大的誘惑,但很多創業企業家,控股股東還是不太舍得讓出實際控制人的地位(對他們來説,有點像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過繼給了別人,改了姓成了別家的孩子)。但往往經不住其他中小股東(很有可能也是上了年紀的創業夥伴)期望套現的壓力,家人也希望拼搏了一輩子的創業者多一些自己的生活,種種壓力之下,民企控股股東最後還是同意忍痛割愛。
國資入主民企上市公司,這個現象其實也無須過度解讀。因為這個是很正常的市場行為,處理得好,對雙方都有利。但需要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我們不能因為近年出現不少的“問題民企”,就此懷疑或否認民營企業的基本優勢。中國民營企業固有的效率優勢、機制優勢、社會貢獻等,並沒有隨著環境的變化發生改變。但我們要正視部分民企身上暴露出來的一些共性病症,堅定不移地自我完善升級,鞏固提升民企的機制優勢和生命力競爭力。
一段時間以來,民企的先天優勢、先發優勢呈現弱化的跡象。特別是一些年頭長、人數多、規模大的民企集團,對常見於國企的所謂“大企業病”,並不具備天然免疫力。個別的民企控股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惡意逃廢債務等情況,並不鮮見。去年資本市場暴雷的“三康”(康得新、康美藥業、爾康制藥等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欺詐事件,數額之巨,情節之嚴重,觸目驚心。
從部分民企身上暴露的問題看,隨著企業進入成熟衰退期,創始人進入退休年齡,市場環境進入産能過剩的存量競爭階段,民營企業的公司治理,股東文化,社會責任,人才短板,接班人傳承等,都面臨嚴峻考驗,迫切需要自我完善升級。
本文以浙江為例,並不意味著浙江民企情況嚴重。相反,國資願意入主的上市公司,往往基本面總體正常,但資金鏈緊繃或增長空間受限的民營企業。因為國資審批程式較為複雜,如果是已經債臺高築破産倒閉,或者只剩債務黑洞的“空殼”民企,國資很難接盤。
此外,此輪國企入主民企上市公司成為實際控制人,有一個比較普遍的制度安排上的創新:很多的重組案例,持股比例上國資並沒有成為第一大股東,民企只是讓渡了相當比例的股東投票權,交易所由此認定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國資。嚴格來説,國資並沒有成為真正的第一大股東,這個帶有紓困的過渡性安排性質,也為雙方後續的進退調整,以及探索新的混合經營機制,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作者介紹
楊軼清:
浙商總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
浙江省工商聯執委
浙江省浙商研究會執行會長
浙江工商大學浙商研究院副院長 教授
浙商博物館館長
資深浙商研究專家,著有
《財富與未來——走進浙商》(1999年)
《浙商製造--草根版MBA》(2003年)
《MBA沒有教的致富之道》(2004年)
《浙商簡史》(2013年)
《浙商通論》(2014年)
《最美浙商故事》(2016年)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楊軼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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