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貴州貴陽。女子與男友分手以後,其男友到派出所報案,稱要拿回兩人談戀愛期間的花費。計算所花費用時,男子還把母親包的水餃也算了進去,平均一個水餃0.8元。最後女子歸還與男子戀愛期間所花費用共計3422元。
來源:九派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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