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公共場所安全有序
開放開業的通告
(第18號)
一、全市各類公共場所即日起可恢復開放開業,包括:
1.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
2.室內外體育場館;
3.會展場所、影劇院、演藝活動場所、棋牌室、遊藝廳、音樂廳、網吧、KTV、舞廳、酒吧等;
4.美容美發、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
二、宗教活動場所、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及線下培訓機構(成人及非成人培訓)暫緩開放開業,具體開放時間待省裏明確後另行通知。
三、落實公共場所安全生産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開放的公共場所要加強通風換氣,儘量選擇自然通風、機械通風;做好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清洗消毒;採用預約服務、定點服務,合理控制場所內人員數量;所有人員實行“健康碼或通行證+測溫”進入。
四、各區縣、鄉鎮(街道)要履行好屬地責任,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生産和疫情防控的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生産和疫情防控的事前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公共場所安全有序開放開業。
湖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8日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