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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條措施!浙江出臺《關於積極應對疫情推動文化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浙江發佈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0-02-26 12:06:02    

   浙江省委宣傳部近日印發《關於積極應對疫情推動文化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針對當前疫情對浙江文化産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意見》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所有“減負”政策、加大文化産業扶持力度、加強文化企業穩崗和用工保障、進一步優化金融支援文化企業發展政策環境、培育發展文化産業新模式新業態、以“三服務”為抓手加大企業幫扶力度等六大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全力支援文化企業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有序推進復工復産,實現平穩健康發展。以下為《意見》全文:
 
  關於積極應對疫情
 
  推動文化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市、區)委宣傳部,省級宣傳文化單位: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有序推進企業恢復生産,確保全省經濟社會平穩運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針對當前疫情對我省文化産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現就支援文化企業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和有序推進復工復産,實現平穩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所有“減負”政策
 
  1.全面落實減稅降費。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各類文化企業協調落實有關減稅降費、減免緩繳企業稅收和社會保險費、減免房租等各項惠企扶企幫企措施。組織實施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暫退工作,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
 
  2.調整優化專項資金使用。統籌省基層宣傳文化、電影事業發展等專項資金,調整優化2020年專項資金使用方向,重點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影視院線、出版發行、演藝娛樂、會展、培訓等行業傾斜。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企業提供的文化産品和服務。
 
  二、加大文化産業扶持力度
 
  3.支援主題文藝精品創作。立足“三個地”優勢,大力推進文藝精品創作。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註冊在浙江的文化影視企業、創作單位加大扶持力度。尤其是圍繞防疫抗疫主題開展的創作,要優先列入重點選題和扶持範圍,更好地發揮文藝作品強信心、暖人心作用。
 
  4.支援影視産業發展。依託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落實2019年度獎勵放映國産影片成績突出影院和第四批鄉鎮電影院建設補助資金,安排1000萬元對因受疫情影響停業的電影院、線予以適當補貼,加大對防疫抗疫主題優秀電影作品宣傳發行的扶持力度。對因疫情防控暫緩創作生産的重點電影、電視劇和網路視聽項目,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加大培育扶持,加快審批節奏,確保如期上映、播出。省內各級各類頻道、平臺要優先選播浙産影視作品。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對橫店影視文化産業集聚區、象山影視城等重點影視基地的扶持。
 
  5.支援主題出版和印刷發行。強化主題出版引領作用,將抗擊疫情類選題優先納入2020年全省主題出版範疇,統一配套書號、版號等資源。加大對出版發行印刷企業特別是實體書店和各地新華書店的支援,協調減免相關房租和稅費。主動協調扶持承擔疫情防治、防控有關讀本、資料及相關防疫用品包裝材料印製任務的企業。
 
  6.支援文化出口貿易。加強與商務、貿促、海關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幫助各類文化企業落實好“展位費補貼”等外貿支援政策。以版權貿易為主要手段,支援浙版影視、圖書“走出去”工作。
 
  7.支援各地出臺符合本地實際的扶持政策。各市、縣(市、區)委宣傳部要主動與政府部門聯繫協調,為文化企業發展爭取政策支援。20個省文化産業專項資金扶持縣(市、區)可依據地方出臺的針對文化企業疫情防控決策措施,適當調整專項資金用途,要重點扶持部分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在疫情期間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捐贈各類抗疫物資、參與志願服務的企業,以及化危為機、主動尋求轉型發展的企業。其他縣(市、區)也要積極創造條件,對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企業給予政策支援。
 
  三、加強文化企業穩崗和用工保障
 
  8.推動文化企業有序復工。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協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五色圖”,結合疫情形勢變化,積極創造條件,指導各類文化企業復工復産,做到應復盡復、應動盡動。在疫情可控的前提下,對重點文化項目爭取“能早則早”,儘快開工建設。鼓勵各地出臺招工引才政策措施,開展文化産業領域勞動力餘缺調劑。
 
  9.落實相關社保政策。加強與社保、財政、稅務部門對接,按規定落實國務院階段性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和緩繳政策。
 
  10.開展線上招聘和培訓。發揮“雲上浙江”建設優勢,開展全省文化企業網路招聘公益活動和文化産業從業人員線上培訓,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開復工文化企業、求職者均可在網站上免費發佈招聘資訊,學習相關業務課程。
 
  四、進一步優化金融支援文化企業發展政策環境
 
  11.用足用好信貸支援政策。大力推進寧波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建設。鼓勵金融部門進一步優化文化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出現還款困難的文化企業,全力幫助做好信貸紓困工作,落實延期還款、分期還款、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措施,合理設置還款寬限期等優惠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涉外文化企業,協調開設外匯和跨境人民幣服務綠色通道。加大對誠信文化企業的政策激勵,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文化企業的專業化金融服務,適當下調貸款利率、降低融資成本。
 
  五、培育發展文化産業新模式新業態
 
  12.發展數字文化新業態。發揮我省數字經濟優勢,加快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在文化産業領域的應用,大力發展數字出版、數字閱讀、動漫遊戲、短視頻、電子競技、智慧廣電、數字娛樂、線上教育、數字文博等新型文化業態。推進傳統文化産業數字化、智慧化改造,支援文化企業利用網站、APP、小程式等方式拓寬電商化、數字化經營渠道。
 
  13.探索文化旅遊消費新模式。有序開放文化場館和A級景區,大力推行線上線下文化和旅遊消費活動。鼓勵向大眾發放旅遊消費券,促進文化和旅遊市場復蘇。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適時建立旅遊消費貸款制度,開展“浙江人遊浙江”優惠體驗活動。鼓勵各類旅遊企業對參與防疫抗疫的人員訂制療休養服務。提前佈局謀劃“五一”“端午”等重點時段文旅消費,大力發展“夜間經濟”,激發消費潛力。
 
  六、以“三服務”為抓手加大企業幫扶力度
 
  1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用好“浙裏辦”平臺,擴大“網上辦”“掌上辦”“跑零次”覆蓋面,指導各地強化網上審批和智慧監管。健全版權仲介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儘量縮短著作權合同登記、備案等辦理時間,做到特事特辦。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為受疫情影響不能履約的文化企業提供法律援助。出版、印刷、發行單位的年度核驗或年度計劃,以及出版單位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時間適當延長。
 
  15.全力開展“三服務”活動。省委宣傳部、省級宣傳文化單位結對聯繫相關文化企業,落實“駐企服務員”機制,選派人員對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重點行業的代表性企業(園區)進行“一對一”精準服務。各市、縣(市、區)黨委宣傳部和宣傳文化單位也要建立“駐企服務員”隊伍,深入文化企業(園區)一線,以高品質的服務助力文化企業渡過難關。
 
  16.營造關心支援文化企業的濃厚氛圍。鼓勵國有文化企業擔當作為,在防疫抗疫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支援各類文化行業協會、産業聯盟、社會團體搭建政府與企業間的溝通橋梁,及時了解、反映文化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加大政策宣傳推廣、資訊共用、項目對接,協調行業糾紛,提供政策諮詢和法律調解服務。對在疫情防控中主動擔當、誠信經營的文化企業,要加大宣傳力度,在創建文明單位、各類評先評優中給予優先考慮。
 
  以上意見適用於在浙江省內註冊的文化企業,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舉措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根據疫情發展形勢要求,中央和省裏出臺相關新政策舉措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2020年2月24日

來源:浙江發佈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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