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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杭州湘湖實行“雙十條”規定,組織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
湘湖發佈 · 通訊員 周璐璐 孫麗娟 | 發佈時間2020-02-07 11:18:31    

   為既能做到重點疫區“三返”人員,不返或少返,又能確保企業在有效疫情管控下正常生産,根據省市區相關規定,在全面排查摸底論證的基礎上,湘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實施,“兩告知、兩承諾、兩審核”企業復工機制,出臺湘湖“雙十條”,組織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

 
  “兩告知”:
  
  面向企業書面告知復工的時間、條件、義務、責任等十條防控;
  
  面向企業員工書面告知注意事項、健康申報、管理要求等十條防控要求。
  
  “兩承諾”:
 
  企業須與湘湖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書面承諾十條持續滿足復工條件的相關要求;
  
  返崗員工需向企業書面承諾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兩審核”:
  
  企業復工前,需提前3天提交申請資料,到達防控要求並經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現場初核通過後方可復工;
  
  企業復工後,需接受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常態化復核,重點是督查承諾事項的履行情況,如有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一律停工。
  
  復工前,企業必須向管委會
  
  承諾遵守“十條規定”
  
  必須提前三天提交申請材料
  
  企業告知書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湘湖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轄區各企業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的社會責任,配合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1.企業于2020年2月10日起實行分類分時段有序復工。建議有條件的企業延後復工,支援網上辦公、遠端辦公和居家辦公,實行彈性工作制。
  
  ▶2.企業復工前需提交防疫生産復工方案、防疫職責分工表(由企業負責人擔任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員工花名冊及所有員工近14天行程軌跡記錄表。企業需在復工前3天通過“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申報備案”數字平臺向管委會指揮部申報,到達防控要求並經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通過後方可按復工方案有序復工。
  
  ▶3.嚴禁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湖北和浙江重點地區或到過重點地區的人員(以下簡稱重點人員)返崗。
  
  ▶4.對已返蕭的重點人員,企業必須向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配合實行不少於14天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醫學觀察。集中隔離期間産生的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5.企業須與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返崗員工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
  
  ▶6.企業須將返崗返工員工全部納入全市“企業員工健康碼”數字平臺,實現健康線上監測和服務,一人一碼,精準服務,確保員工身體健康安全,對有不適症狀及其他可能感染情況的員工,應督促其及時就醫。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專員負責疫情排查、上報等工作,每天下午四點前要督促完成“數字平臺”的資訊填報並將疫情防控情況匯總上報至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
  
  ▶7.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如口罩、消毒液、測溫設備等;進入單位的所有員工必須佩戴醫用口罩;每日對全體員工進行體溫檢測,凡有發熱及咳嗽等症狀的,不得進入工作場所;員工不得集體用餐;對辦公區域公共場所每日開展消毒,督促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和自我監測。
  
  ▶8.企業復工後實行封閉管理,原則上禁止訪客進入;不得召開員工大會、開展集中培訓等人員密集的活動,減少會議安排;不得使用中央空調。
  
  ▶9.企業要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全力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嚴禁在疫情Ⅰ級響應解除前,從疫情嚴重地區新招聘員工,不得安排員工到疫情嚴重地區出差。
  
  ▶10.企業應自覺接受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檢查監督,如有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一律停工。各企業不遵守國家和省市區疫情防控工作規定,造成相關後果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聯繫電話:83825038
  
  企業員工必須向企業
  
  承諾遵守“十條規定”
  
  沒有企業通知不得返蕭
  
  企業員工告知書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嚴峻,蕭山在全區範圍內實行“十個一律”臨時管控措施,為維護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防控規定,現將有關要求告知如下:
  
  ▶1.不早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前返崗,沒有企業通知不得返蕭。
  
  2.嚴禁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湖北和浙江重點地區或到過重點地區的人員(以下簡稱重點人員)返崗。已從重點地區返蕭的員工,必須主動向企業報告,自覺接受集中隔離或居家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
  
  ▶3.其他地區提前返蕭的員工,須在到達蕭山1小時內向企業報告。
  
  ▶4.須配合企業做好健康登記及體溫檢測工作,自覺建立健康碼,若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隔離治療和調查。
  
  ▶5.員工須與企業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承諾不接觸湖北、浙江重點地區人員,不走親訪友、不聚餐、不聚會等。
  
  ▶6.復工後嚴格遵守企業管理,生産期間全程按規定佩戴口罩。
  
  ▶7.創新辦公方式,強化數字賦能,應用網際網路技術,推廣網上辦公、遠端辦公、居家辦公,減少人員集聚。
  
  ▶8.加強個人防護,自覺保持工作場所清潔,做好通風換氣;配合企業對大樓內所有公共區域及辦公室的消毒工作。不使用中央空調,減少使用電梯。
  
  ▶9.在工作中發現有近期往返湖北、浙江重點地區或有接觸史的人員,須及時上報。
  
  ▶10.通過政府官方渠道掌握傳染病的疫情動態和防治知識,嚴禁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理。
  
  聯繫電話:83825038

 

來源:湘湖發佈    | 撰稿:通訊員 周璐璐 孫麗娟    | 責編:段九君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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