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資訊規範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細化娛樂明星網上資訊分類,強化重點環節管理,嚴格規範娛樂明星資訊網上呈現。
對於演藝作品類資訊,具體包括明星影視、音樂、綜藝作品及相關宣傳、片段、演繹、評述等,原則上自然傳播,但不得在《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重點環節扎堆呈現,含有明星個人標識的,在首頁首屏、熱門推薦、熱搜榜單等環節,同一明星同一時段原則上只能呈現一條。
對於個人動態類資訊,具體包括明星日常生活、行程動態、興趣偏好、家庭成員等,原則上不在《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重點環節呈現。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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