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蚌埠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對全市歌舞娛樂場所持續開展執法檢查行動。在執法行動中,接舉報稱李代沫將在該市一娛樂酒吧參加營業性演出活動。
“接舉報後,支隊高度重視,迅速做出研判,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娛樂酒吧予以核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經查,在該酒吧門口確實擺放有演出活動的大型海報。而酒吧負責人無法出示該場演出活動的演出批准文件,並表示未辦理相關的批准手續。
隨後,執法人員現場就《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普法宣傳,並責令該酒吧停止違規營業性演出活動。在執法人員的宣傳教育下,酒吧負責人表示停止該場演出活動,並對宣傳海報予以拆除。
“當天晚上,執法人員堅守崗位,確保該酒吧無違規營業性演出活動。”執法人員説。下一步,將持續加強營業性演出市場監管,緊盯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營業性演出不放,嚴查劣跡藝人的違規營業性演出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營業性演出市場經營秩序。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如發現違規營業性演出經營行為,可撥打營業性演出市場舉報電話12318,或登錄舉報平臺www.12318.gov.cn,舉報違法違規營業性演出經營行為。
文旅部重拳揮向“劣跡藝人”
據了解,今年,文化和旅遊部發佈《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演出活動不得使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失德演員;不得使用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圖形、畫面、音視頻和文字等進行演出宣傳、售票和演出場地佈置等活動;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有未成年人參與的演出,應當經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佈新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劣跡藝人”將受到協會會員單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聯合抵制,且須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才可繼續從事演出活動。
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回放
李代沫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曾參加《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比賽,因深情演唱歌手曲婉婷的代表作《我的歌聲裏》而一炮走紅。之後李代沫在北京簽約當然娛樂公司。
2014年3月17日,北京警方官方微網志“平安北京”發佈聲明稱,著名歌手李代沫夥同另外6人,于17日晚在北京朝陽區三里屯某小區的暫住地內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獲。此外,在豐台區一酒店內還有另外兩名涉案人員也在隨後被警方抓獲。此8人尿檢均為苯丙胺類陽性,且當事人對犯案事實供認不諱。
隨後,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3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並被移送至常營看守所。
3月27日淩晨,有微網志爆料稱,“李代沫已患病,看押方認為不適宜關押正辦理相關手續”,但該爆料很快被北京市公安局辟謠,警方明確表示,李代沫仍在羈押中,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
4月16日下午,朝陽檢察院發佈消息稱,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5月27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開庭10分鐘左右,朝陽法院微網志發消息稱,李代沫當庭自願認罪。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法院認為李代沫主動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給予從輕處罰,判刑九個月,處罰金兩千元。李代沫當庭表示不上訴。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新安晚報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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