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投資者拉皮條、進行非法性交易、賭博成性、犯罪性質惡劣……12日,負責審理“勝利事件”的南韓京畿道某軍事法院做出一審宣判,裁定前“BIGBANG”成員李勝利涉嫌“拉皮條”等9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其3年有期徒刑、罰款11.57億韓元(1000韓元約為5.5元人民幣)。當天,李勝利被當庭逮捕、送往軍隊警察隊收容所。
2019年初“勝利夜總會事件”被曝光後,引出夜總會涉毒、涉黃、警方提供保護傘等眾多爆炸性話題,震驚南韓社會。南韓《朝鮮日報》12日稱,一審法庭當天表示,被告多次向國外投資人介紹性交易對象,並從中獲益。這種傷風敗俗的性商品化行為給社會造成不少惡劣影響,有必要予以嚴懲。但鋻於李勝利沒有刑事犯罪前科、一些受害者也不希望李勝利受罰,僅判處其3年有期徒刑。
對於判決結果,南韓很多網民並不買賬。在相關報道的評論區裏,網民點讚數最多的留言為:“9項罪名成立,才判3年?”“從犯罪情節看,應該判30年才對啊”。
來源:中國青年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中國青年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