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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紅火火“劇本殺”,背後亂象亟待規範
法制日報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1-11-14 10:43:02    

  每到週末,家住安徽合肥的鑫博都有一個固定“行程”——約上三五好友來一局“劇本殺”。

  20歲出頭,剛工作不久,鑫博雖然沒什麼社會經驗,但在當地“劇本殺”的玩家圈裏,可算得上是資深人士。“差不多玩了將近300個本了。”鑫博略帶自豪地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現在在市裏想找新本有點難,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她和小夥伴們就上外地刷本。

  隨著“劇本殺”的風靡,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像鑫博一樣沉浸于“社交+遊戲”的體驗之中。但是這一新興市場的快速擴張,也伴生了入行門檻過低、審核把關缺失、版權保護不足等行業亂象,爭議熱度居高不下。

  遊戲體驗受年輕群體青睞

  就在一週前,鑫博接到常去的劇本社老闆消息,剛到一個關於密室兇殺案的硬核推理本。

  “這個本很火的。”按耐不住激動的心情,鑫博與老闆敲定了週六下午場,和朋友們玩了5個小時,成功還原出了案件真相。

  “抓住‘真兇’的時候,感覺太爽了。”鑫博意猶未盡地説。

  硬核推理本是劇本類型中的一種。“劇本殺”,也稱“謀殺之謎”遊戲,基礎形式是場上的玩家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需要秘密扮演兇手的角色,而其他玩家要通過調查和推理尋找出兇手。

  而隨著市場的發展,“劇本殺”已經不限于案件推理,發展為玩家通過文字劇本或其他資訊載體來實時角色演繹的遊戲,形成了推理本、歡樂本、陣營本、機制本、情感本、恐怖本、演繹本、沉浸本等多種劇本類型。有的需要還原故事或找出案件真相,有的推理要素不多,重在氣氛烘托或是演繹情景,還有的圍繞情感元素、恐怖元素展開,尋求情感情緒刺激。

  “‘劇本’不僅有不同的玩法,還有不同的限定。”鑫博告訴記者,比如盒裝本是任何店家都能買得到的,城市限定本是一個城市只有極少數店家才買得到,獨家本則是一個城市只有一個店家擁有。因為限定程度不同,定價也不同,“盒裝本玩一次只要幾十塊錢,限定本和獨家本就會貴很多,100多元到200多元都有。”

  對於月薪不高的鑫博來説,玩本的花銷實屬不低,但她從來不“手軟”。“‘劇本殺’是多人遊戲,不僅可以沉浸在推理裏,提高自己的邏輯能力,而且還能交到朋友,鍛鍊自己的表達能力。”鑫博認為,很多年輕人都喜歡這種“社交+遊戲”的體驗感,玩本樂趣多,還能受益。

  劇本良莠不齊行業亂象橫生

  “劇本殺”雖然是新興行業,但其發展勢頭迅猛,遊戲場館如雨後春筍一般激增。據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企業名稱或經營範圍含“劇本殺”“桌遊”的相關企業已經超過1萬家。

  艾媒諮詢發佈的《2021年中國劇本殺行業發展現狀及市場調研分析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劇本殺”行業市場規模超過百億元,同比增長68.0%,2020年受疫情影響市場規模依然逆勢增長,但增幅回落至7%。預計到2021年我國“劇本殺”行業市場規模將增至170.2億元。

  而與市場熱伴生的是,各種亂象也越來越多。

  在合肥經營一家“劇本殺”實景館的店主告訴記者,“劇本殺”入行門檻比較低,只要有啟動資金基本上沒有什麼行業限制,僅合肥地區的同行就有百餘家。

  “一般店面會選在公寓、寫字樓等租金較低的場所,因為很多玩家追求實景效果,所以投入比較大的是裝修,其次是買本,一個本的價格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這位店主説,前期投入大概在三五十萬元就能把店弄起來。

  由於入行門檻低,場館之間的競爭也比較激烈。一些不良商家為了吸引客流,會提供一些黃色、暴力的劇本,大打“擦邊球”。

  “‘劇本殺’行業目前缺乏審核把關機制,內容創作缺乏監管,劇作者良莠不齊,有的為了牟利會撰寫摻雜黃暴內容的遊戲本,商家線下向玩家推銷兜售,形成灰色地帶。”某“劇本殺”發行公司的簽約作者小夢告訴記者。

  鑫博在“劇本殺”場館裏就見過“小黃本”。“人物設定走色情路線,很多露骨的情節描寫,甚至還有‘毀三觀’的內容。”鑫博説,有的玩家別有目的,會向店家提出組局時要尋找長相好看的異性。要是新手玩家或是青少年不明所以加入其中,會産生非常惡劣的影響。

  除了低俗情節外,還有的劇本宣揚怪力亂神、欺詐哄騙,胡亂篡改歷史。一些恐怖本會設置“墳場”“冥婚”等實景,加入真人NPC出演鬼怪,不止營造恐怖世界,還在遊戲過程中引導玩家相信鬼神存在。一些機制本、陣營本,要求使用誘導、欺詐、對罵等手段,讓自己的陣營獲勝,不少玩家分享“玩後感”時表示“不再相信任何人”。還有一些劇本肆意篡改歷史,惡意抹黑英雄人物。

  “劇本殺”的劇本是消耗品,對於很多玩家來説只會玩一次,謎底揭曉後就不具有吸引性。因而,“劇本殺”市場對於劇本的需求迫切,特別是高品質的原創作者。

  “現在市場上抄襲現象嚴重。”小夢向記者解釋説,劇作者一般分為簽約作者和自由作者,創作出一個本後可以由發行公司或者工作室審稿、測試、修改、包裝,直至發行滿意後可以選擇參加“劇本殺”展會,吸引店家購買。但在創作過程中,有的劇作者會抄襲其他“劇本殺”作品,有的會照搬照套小説、影視作品,還有的是作者和發行之間的著作權歸屬爭議,從而引發著作權糾紛,導致原創作者的權益很難保障。

  加強行業監管回歸理性發展

  如今,“劇本殺”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産業鏈,劇本創作者、發行商、場館店家等主體參與推動行業規模持續擴張,社會各界對加強監管規範的呼聲也越發強烈。

  “劇本裏的世界雖然是虛構的,但也不可任性而為,更不是法外之地。”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孔華認為,有些劇本如果包含了露骨、詳細的黃暴情節進行傳播發售,一旦達到一定的數量或數額,經鑒定係淫穢物品的,可能涉嫌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經公安機關鑒定符合淫穢物品,相關人員就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有些劇本加入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可能夠不上淫穢物品的標準,但是青少年頻繁接觸這類遊戲,會對身心健康産生不良影響,遊戲雖然結束了,負面後果仍繼續延續。

  孔華建議,要解決行業亂象,就必須明確主管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加強對劇本內容的審核把關以及行業主體的規範管理,引導市場良性發展,從源頭杜絕違法違規、打“擦邊球”的現象産生,特別是要針對青少年群體,可以探索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按照劇本內容、玩家年齡等劃分等級,禁止商家向青少年推售含暴力、恐怖等內容的劇本,避免青少年身心受到傷害。

  對於劇作市場盜版侵權問題,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法律與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楊勇發文認為,從著作權法涉及作品的定義來看,“劇本殺”涉及的規則、玩法、場景和情節是否具有獨創性表達內容是構成作品的前提,相對普遍性的規則、玩法和情節可能不構成獨創性表達,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是,涉及“劇本殺”內容特定的規則、玩法、情節等思想要素加上一些表達要素,使它以獨創性表達形式出現的時候,使其具有可版權性,現有的司法實踐或可認定未經權利人許可,對“劇本殺”內容特定的規則、玩法、情節的抄襲行為構成複製權或改編權侵權行為。對於涉及“劇本殺”規則、玩法、場景、情節等複雜內容涉及的侵權糾紛既可以在著作權法規制範圍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也可以在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範圍內尋求救濟。

  記者注意到,10月29日,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發出“堅守行業發展底線,樹立正確價值導向”的倡議,強調沉浸式娛樂行業要深刻認識內容安全、生産安全問題的重要性,要求沉浸式娛樂行業的廣大經營者全面開展內容安全、生産安全自查、自管工作,不踩紅線、培育向上向善的沉浸式娛樂文化。對於亂象整治,行業內正付諸行動。(應“劇本殺”玩家、劇作者要求均為化名)

來源:法制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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