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冒充“老乾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曹某等三人向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並聽取了辯護人意見。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冒充“老乾媽”公司員工騙取騰訊公司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
2020年4月,騰訊公司以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老乾媽公司”)拖欠廣告費為由請求查封、凍結該公司1624萬餘元財産。
6月30日,老乾媽公司發佈聲明,稱從未與騰訊公司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並已向貴陽警方報案。
7月1日,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通報,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鄭某君偽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以便獲取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路遊戲禮包碼,後通過網際網路倒賣非法獲利。現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導偵查。
2020年8月7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冒充“老乾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
來源:北京晚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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