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興業銀行(601166.SH)上海分行受到警告處罰,並被罰款123.5萬元。
資訊公示表顯示,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的違法行為類型有五種:第一,未執行金融統計制度,錯報統計數據;第二,未按規定報備人民幣結算賬戶開戶資料;第三,國庫經收業務未使用規定科目核算;第四,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第五,發佈引人誤解的行銷宣傳資訊。
另外,六位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因對該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行為負有責任而受到處罰。其中,副行長胡剛、吳懷坤、馬德權分別被罰款1萬元、2.5萬元、2.5萬元,企業金融部、運營管理部、零售金融部的總經理尤維捷、孫建春、汪光雷分別被罰1萬元、2.5萬元、1萬元。
興業銀行前身為福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1988年7月20日批准設立股份制商業銀行,2007年2月5日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上市。
2019年興業銀行財報數據顯示,興業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813.08億元,營業利潤742.66億元。其中,興業銀行上海分部營業收入為52.09億元,同比下降17.84%,營業利潤為15.33億元,同比下降58.72%。截至2019年末,興業銀行上海分行共有機構數79家,員工2218名,資産規模達4363.35億元。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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