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銀保監會網站公佈5張罰單,涉及浙江龍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以及兩公司員工。
根據銀保監會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浙江龍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由他人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中國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罰款人民幣150萬元。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胡壽芳對浙江龍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由他人使用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中國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對其作出警告處罰。
此外,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也收到3張罰單。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中國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對其罰款人民幣7萬元,該公司的徐亨文、徐亨梅二人也被處罰。
處罰資訊顯示,徐亨文對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被中國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警告,並罰款人民幣2萬元。
徐亨梅對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被中國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5萬元。
來源:中新經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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