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公佈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進展情況。截至目前,該省216家法人網路借貸機構已全部終止新增業務,實現了行業性全面退出。
“能退則退,應關盡關”是當前各地各部門對P2P網路借貸(以下簡稱“網貸”)的整治思路。按照網際網路金融整治要求,力爭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網貸領域存量風險化解。
可以看到,網貸整治已進入最後收官階段,各省市均在加速推進網貸平臺清退。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網貸機構清退過程中,有些平臺表面上已良性退出,實際上清退動作緩慢,採取回避、拖延等手段,甚至設計“陷阱”欺騙出借人,侵犯出借人合法利益。
為何會出現這些現象?出借人又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監管部門還有哪些辦法?對此,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和業內人士。
“這反映出部分平臺出爾反爾欺騙出借人,遇到此種情況應果斷採取法律手段維權。”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説。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網際網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表示,部分網貸機構的“變形計”運作有三個特點。一是巧立名目,通過收取會員費、管理費、服務費,搭售保險、旅遊代金券等名目剋扣貸款金額;二是精心設計,頻繁更換“馬甲”,套路越來越隱蔽,加大借款人維權難度;三是利用疫情期間一些中小微企業急於用錢的心態,從事非法借貸。
對出借人來説,遇到上述網貸機構,要懂得維權。于百程説:“遇到非良性退出的平臺,出借人需要充分保存合同和投資記錄等資訊,密切關注平臺的兌付方案和進展,如果認為方案侵害自身利益或者發現平臺有違法現象,就要向公安機關和監管機構舉報,等待司法處理。”
在業內專家看來,要更好地解決此類事件,除了出借人自身,還需要監管部門介入。“對於監管方來説,應從制度上為網貸機構良性清退提供支援。比如,推動機構接入徵信打擊老賴,督促機構按照清退指引保障出借人利益,協調資産處置等第三方機構介入清退等。”于百程説。
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衝擊,一些中小企業資金斷鏈,出現“病急亂投醫”的非理性借貸行為。“其實,為了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國家有關部門從多方面做好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和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商業銀行嚴格執行政策,建立綠色通道,發展非接觸金融服務,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努力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歐陽日輝表示,中小微企業應該首先了解國家政策,儘量通過正規渠道借貸。
歐陽日輝表示,從監管角度看,可以採取“堵”和“疏”的組合拳手法。堵,表現在加快清理網貸機構,壓實地方監管部門和網貸機構的責任,加快市場出清步伐,督促機構回歸服務實體經濟,儘快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管機制;疏,表現在加大金融優惠政策宣傳力度,儘快出臺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辦法,嚴禁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完善資金直達企業的政策工具和相關機制,為金融消費者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産品,滿足多層次的金融消費需求。
來源:經濟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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