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三十三場〕。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孫黎明,省建設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應柏平,省林業局副局長陸獻峰,流行病學專家、浙江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與衛生統計學系主任陳坤出席發佈會,現場還視頻連線桐鄉市市長于會遊,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應柏平就浙江階段性的住房公積金支援政策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國家出臺了階段性的住房公積金支援政策,請問浙江實施情況如何?對於低收入群體,特別是奮戰在抗疫一線的環衛、物業、公交等人員,在住房保障方面有什麼特別幫扶政策沒?
2月2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出臺了《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援政策的通知》,全省各地都已細化落實。這一支援政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企業方面:今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停繳。
☆職工方面:今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職工緩繳、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政策實施後,截至3月5日,全省共有687家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2059家企業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就企業而言,累計降比、緩繳金額6530余萬元。
目前,浙江已出臺政策,對奮戰在防疫第一線的醫護、公交、環衛、物業等人員,有住房困難的予以重點幫助。其中,對承租公租房實物房源的,減免1至3個月租金;領取租賃補貼的,按當地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發放1至3個月租賃補貼,或增發1至3個月租賃補貼;疫情嚴重地區還可適當延長租金減免或補貼發放時間。
全省各地也都先後出臺或正在制定相關具體配套措施。
另外,浙江針對復工復産企業的住房困難職工,還有四個方面的政策保障舉措:
☆要求各地繼續做好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對經濟收入困難家庭予以適當的租金減免;
☆今年1月至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對逾期繳納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處理,不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對因疫情防控延誤住房保障的家庭,補發延誤期間對應標準的租賃補助;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適當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將近期復工企業承租社會房源的職工階段性納入住房保障範圍,發放疫情防控期間的租賃補貼。
來源:今日浙江 | 撰稿:辛聞 | 責編:趙曉霞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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