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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關心關愛重點地區勞動者等10項措施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辛聞 | 發佈時間2020-02-29 18:29:45    

  2月29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幫助企業穩定用工,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省人力社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包括10大舉措,具體是:

  1.全力保障重點企業用工
 
  對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作、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重大工程,指定專人對接,了解用工需求,可將需求資訊免費發佈在浙江人才網復工企業緊缺用工專區,也可直接聯繫當地提供志願服務的人力資源機構。
 
  同時,通過本地挖潛、餘缺調劑、組織見習、協調實習生、志願者頂崗、“共用員工”、省際勞務合作等措施,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
 
  對還有員工未返崗的企業,按照企業需要、員工自願、防控到位的要求,通過包機、專列、包車等方式幫助其做好員工返崗工作。
 
  對春節假期以來(截至2020年2月29日)開工生産、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2.支援企業穩定就業
 
  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統籌使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於支援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定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
 
  支援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
 
  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市縣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援。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援。
 
  3.做好復工企業和勞動者的疫情防控
 
  各地要摸清轄區內企業、工程項目開復工時間,採取各種方式發佈,並指導用人單位向員工通報開復工時間及返崗注意事項。加強與員工輸出地對接,為員工返崗提供便利。
 
  復工企業聯絡員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指導企業制定防護措施,協助企業落實防疫物資,協調安置返崗員工,並將省裏發佈的用工指南推送到復工企業和勞動者。
 
  4.關心關愛重點地區勞動者
 
  對滯留在疫情嚴重地區的勞動者,指導企業通過各種形式,關心其健康和生活情況,妥善做好安撫和疏導。
 
  疫情防控期間,疫情嚴重地區受疫情影響失業的參保人員,可通過失業保險基金,按照不高於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對象和具體標準由統籌區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不得同時發放。生活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臨時救助。
 
  5.加強企業用工監測
 
  各地人力社保部門要對重點聯繫企業開展復工前後企業用工動態監測,近期重點監測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生活必需品企業、交通運輸企業、規上工業企業以及重點出口企業等,認真分析當前復工企業用工缺口,預判企業全面復工後的用工需求,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6.強化公共就業服務
 
  加快謀劃春季招聘系列活動,推出線上春風行動,全面開展線上招聘和就業創業指導。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礎上,依託智慧人社平臺,進一步優化公共就業服務,實現補貼發放等服務“一次不用跑”。
 
  7.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舉措
 
  聯動全省人才就業網站,舉辦公益性招聘會,企業和個人可免費發佈招聘求職資訊。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提供志願服務。
 
  鼓勵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網際網路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
 
  8.積極拓展就業空間渠道
 
  充分發揮浙江省數字經濟優勢,進一步激發數字經濟創新創業活力,創造更多更高品質的新興就業創業增長點。
 
  鼓勵企業多途徑擴大招工規模,積極通過增加公共性崗位等途徑拓展就業空間渠道。用足用好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支援農民工返鄉入鄉、高校畢業生等自主創業。
 
  鼓勵各地加強線上勞動技能培訓等,積極支援和培育“雲和師傅”“常山阿姨”等一批勞務品牌,努力把疫情對就業的影響降到最低。
 
  9.加大勞動用工指導和監察力度
 
  引導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産經營困難的企業,完善企業內部協商民主機制,暢通與職工對話渠道,通過多種方式穩定勞動關係和工作崗位。
 
  廣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暢通各類舉報投訴渠道,大力推廣“網際網路+調解仲裁”,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0.建立用工保障機制
 
  各地要建立企業復工應急協調機制,成立工作專班,開展用工監測、預案制定、輿情引導,協調解決復工企業的用工問題;人力社保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建立重點企業聯絡員制度,協調解決企業員工返崗、招工引才、疫情防控等問題;實行資訊日報制度,將當地企業開復工、員工返崗、政策落實、創新做法等情況,及時報送。
 
  上述一次性就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展期貼息、失業補助金三項政策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3個月。各地要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恢復生産的要求,壓實責任、主動作為、加強協調,積極回應勞動者關切,助力企業有序復工,確保就業局勢穩定。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聞    | 責編:趙曉霞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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