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省交通運輸廳下發《關於有序恢復公共交通服務的通知》。《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要求,在確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分類、有序、逐步恢復全省城際客運、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含網約車)、城鄉客運(以下統稱公共交通)正常運營。
做好客運公交恢復工作
逐步恢復城際客運。依據浙江縣域疫情風險地圖(疫情“五色圖”),起訖點均在“綠、藍、黃”色區域的,可逐步恢復市(縣)際客運班線,如沿線途經“橙、紅”色區域的,嚴禁上下客;起訖點一方為“橙”色區域的市(縣)際客運班線,由起訖點雙方協商確定;“紅”色區域的市(縣)際班線暫不恢復;省際客運班線暫不恢復。省際包車客運按照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人員應急運輸和企業返工人員政府指定包車客運工作的通知》執行。
基本恢復城市公交。2月18日開始,除溫州外,各設區市市本級要全面恢復公共交通運營,公共交通線路恢復比例原則上不低於80%;“綠、藍、黃、橙”色市(縣)的公共交通線路(城市公交、城鄉客運),恢復比例分別不低於80%、70%、60%、50%,取消計程車和網約車停運政策。紅色的市(縣)可暫不恢復,但要確保高鐵站、機場、客運等樞紐的接駁班線。2月24日以後,視疫情發展形勢再做相應調整。
做好大客流應對方案。要做好重點客流預判,提前做好“三返”人員大客流應對準備。控制交通運輸工具的上座率,避免交叉傳染;加強對重點樞紐站、換乘站的人流監測,切實降低站臺、車廂擁擠度;強化宣傳,引導乘客有序候車、乘車,客運班線應實行間隔乘坐,軌道交通和公共汽車應降低擁擠度;增配紅外線測溫儀等,縮短乘客測溫時間。倡導私人交通和慢行交通出行。
加強公共交通疫情防控工作
強化交通工具消毒工作。公共交通企業要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0〕9號)的規定做好交通工具消毒工作。計程車和網約車企業應每車配備消毒液,駕駛員至少早晚兩次消毒,其他公共交通企業應落實交通工具每趟次消毒,並做好消毒標記。
健全駕駛員上崗制度。公共交通企業應當建立駕駛員健康碼申報制度,督促駕駛員主動申請“健康碼”,並向企業申報評估結果。“綠碼”駕駛員,可免檢上崗;對未申請健康碼或健康碼顯示為“紅碼”“黃碼”的,不得從事公共交通運營。駕駛員需全程佩戴口罩上崗,並注意車輛通風。
加強乘客防護和登記。要嚴格落實乘客戴口罩制度,對拒不佩戴口罩者,經營者可以拒絕其乘車。引導乘客申領“健康碼”,給予“綠碼”乘客免檢乘車。推薦使用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乘客資訊登記系統,實行乘客登記。
做好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強化監督管理。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利用車載視頻、巡查、暗查等方式做好對公共交通防疫和運輸工作的檢查。鼓勵和引導社會群眾對公共交通運輸工作進行監督。對未按規定落實相關措施的企業和駕駛員,嚴肅追究責任。
加強公共交通市場監測。各地要對反映公共交通供給與需求的重要指標進行分析研判,並定期進行公佈。要根據市場動態,及時調節公共交通運力供給,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準。
積極推行便民服務。各地要開行定制公交,專線巴士等,保障重點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通勤;鼓勵通過計程車愛心車隊,為醫療等特殊需求的人員提供應急服務。
來源: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 撰稿:辛文 | 責編:王以茸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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