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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一級響應結束前,浙江嚴禁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教育之江 · | 發佈時間2020-02-07 16:21:33    

   當前是浙江疫情防控十分緊要、決定全局的關鍵階段,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一級響應”和“五個更加”“十個最”工作要求,堅決阻斷疫情蔓延渠道,浙江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四部門辦公室聯合發文,要求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線下校外培訓管理工作。

  這4個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
 
  ·嚴禁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指導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課程調整工作
 
  ·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監管工作
 
  ·壓實校外線下培訓屬地監管責任
 
  一、嚴禁疫情防控期間  開展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之前,嚴禁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校外培訓活動。各地要及時組織力量對本地區線下校外培訓活動進行明查暗訪。一旦發現違規活動,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對校外培訓機構違規組織學生開展線下校外培訓活動的,一律吊銷辦學許可證,列入當地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對無證開展線下校外培訓活動的,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取締。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並向社會進行通報。
 
  二、指導校外培訓機構  開展課程調整工作
 
  校外培訓機構將線下課程延遲至疫情結束後或開發線上同步教學課程,要做好學生和家長的解釋説明工作,爭取理解與配合。轉為線上培訓的課程,要以學生、家長自願為原則,培訓內容符合教育部門要求,確保培訓品質。
 
  三、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  疫情防控監管工作
 
  各地要暢通舉報渠道,強化社會監督。對校外培訓機構可能出現的疫情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報告相關部門,對失職失責人員,必須嚴肅問責。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防控機制,切實保障教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壓實校外線下培訓屬地監管責任
 
  按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各地要將校外線下培訓活動排查情況及時報告當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部門同時通過釘釘“工作群”報送省教育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來源:教育之江    | 撰稿:    | 責編:趙曉霞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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