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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浙”70年:應急減排“一刀切”的簡單粗暴該休了
中國網 · 劉雪松 | 發佈時間2019-07-27 16: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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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報道,據生態環境部26日透露,目前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擬將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列為A級,這類企業在今年冬季重污染應對時不需採取限産或停産等減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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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年環保“高壓”之下,如同壯士“斷腕”,但凡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時,各地幾乎“一刀切”。生態環境部這次著力糾偏,既是對低排放合規生産企業的一次鬆綁,也是對落後污染企業的一場倒逼——不再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而是讓落後的停止生産,讓先進的企業合法生産。如此“適者生存”,才是企業生存發展之法則。否則“一刀切”,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的法則中一起迸死,先進的企業被拖累,重污染企業卻因為“要停一起停、要死一塊死”,而感受不到壓力。
 
  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美好的藍天與白雲,離不開嚴苛的法規與監管,同樣也離不開科學、嚴謹的法規設計。前些年為加大監管力度,《大氣污染防治法》賦予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産或者限産等應急措施”,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很多地方往往簡單粗暴,動輒“一刀切”,轄區企業一限了之。這種做法,不僅傷及無辜,而且傷害了合規企業的生産積極性,也傷到了經濟發展。
 
  我們説環境保護與發展經濟是並不矛盾的。但是如此“一刀切”,反而是違背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規律的,是充滿矛盾的。生態環境部正在制定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擬按照工藝裝備、有組織排放限值、無組織控制措施、運輸方式等環保績效水準,將企業分為A、B、C三類,分別採取不同重污染預警等級應對措施和力度,提前告知企業,指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産,旨在保障公眾健康的同時,最大程度地減少對企業經濟活動的影響。
 
  既要享受藍天白雲,又要同時享受經濟健康發展的紅利。這是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最佳生態與最高訴求。生態環境部此舉,不是為所有企業鬆綁,而是分類指導、分級限制。通過這樣的細分,改變的是以往污染面前一起停、工作部署“齊步走”的“一刀切”機制,在企業中分出節能減排效益的“三六九”等,讓合規的企業放下包袱、甩開膀子“向前走”,也讓污染的企業走出“隊列”,一邊“稍息”。這樣既體現了激勵,又形成了倒逼。倒逼節能減排不到位的企業痛下決心、迎頭趕上。如此,才能實現環保與經濟的共伴共生、同步發展。
 
  無獨有偶,7月27日的新華社客戶端編發了半月談微信公眾號的一篇文章《基層幹部群眾叫苦不迭!一刀切式治理為啥屢禁難絕》。這篇深度調查報道,例舉了包括環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一刀切”現象,直指三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盲目追求快速見效,二是政策制定缺乏統籌,三是形式主義思維作祟。此中點到了生態環境部去年下半年發佈的《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出臺細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措施,及時向社會發佈公告。
 
  事實上中辦、國辦印發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已經明確,採取集中停工停産停業等“一刀切”方式應對督察的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將受到不同程度處分,甚至涉嫌犯罪的將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這是對生態環境工作的具體指導和要求,也是對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關係的一次大梳理、大調整。既是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關係的機制整理,也是思想解放的一場整治。事實證明,治理環境,不是光看一刀子砍下去的力度有多大,而是要看刀子有沒有砍到點子上、砍到要害處,不能殃及池魚,不能傷及無辜。那些為求短期政績見效快,通過形式主義、武斷層層加碼的治理“刀法”,不僅不符合法治的要求,也不符合科學發展的規律,只能與事無補反添亂。這種“一刀切”,應該反被快刀所斷腕。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劉雪松    | 責編:張城麗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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