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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浙”70年:世界文化遺産保護應“有方”
中國網 · 劉成 | 發佈時間2019-07-10 1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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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在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召開的世界遺産大會上,中國“良渚古城遺址”獲准列入世界遺産名錄,成為世界文化遺産。見微可以知著。世界遺産大會是世界遺産保護領域的一次國際性盛會,用它來審視中國的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無疑是一個極佳的窗口。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發展迅速、進步巨大。從承辦第二十八屆世界遺産大會等多個重要國際會議,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相關組織在華設立多個二級中心或分支機構,從1987年擁有的第一批世界遺産,到如今總量居全球第一的世界遺産(中國的世界遺産總數已達55處,其中,世界文化遺産達37處)……中國致力於推廣世界遺産保護理念,以堅定的決心、務實的舉措改善世界遺産保護狀況,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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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良渚古城遺址“申遺”成功只是文化遺産保護“萬里長征”的第一步,還有許多工作需要做。更何況,良渚古城遺址“申遺”成功並非“一錘定音”。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委員會應在必要時制訂、更新和出版一份《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産目錄》,其中所列財産均為載于《世界遺産目錄》之中、需要採取重大活動加以保護併為根據本公約要求給予援助的財産。《處於危險的世界遺産目錄》應載有這類活動的費用概算,並只可包括文化和自然遺産中受到下述嚴懲的特殊危險威脅的財産,這其中就包括蛻變加劇、大規模公共或私人工程、城市或旅遊業迅速發展計劃造成的消失威脅等危險。如果情況繼續惡化,委員會將對遺産地處以“紅牌”,從《世界遺産名錄》中刪除。2007年,麗江古城等6處中國世界遺産就曾因保護不力被亮“黃牌”,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個別世界遺産被過度商業化開發,背離了遺産保護的初衷。

  世界文化遺産保護也是要講究方式方法的,方式方法如果對路就事半功倍,反之就有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問題。為此,要把握好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的“分寸”,在商業化開發中找到一種平衡,既可以從商業化開發中獲取經濟效益,又能夠弘揚遺産保護的理念,進而實現綜合效益的最大化,像北京故宮就做得比較好,從起初的電視紀錄片、周邊文創産品到上元節燈光秀,再到故宮火鍋……近年來,故宮開發文創IP,在市場需求和遺産保護之間謀求形成平衡而不“串味”,這是值得學習借鑒的。此外,文化遺産保護也離不開公眾的參與。

  某種意義上,公眾的參與就像水,單一的水滴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都能匯聚起來,就可以形成大江大河,浩浩蕩蕩、勢不可擋。在文化遺産保護的過程中,要採用公益保護服務活動等形式,在春風化雨中贏得公眾最大程度的認同,讓文化遺産“人人參與、人人共用”的工作理念在全社會落地生根。

  中國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也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産大國。良渚古城遺址等的37項世界文化遺産,如同一塊塊鏡片,反射出中國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的無窮景致,也展現著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從各級政府部門,到商業開發機構,每個責任主體都能盡點心、盡些力,權責統一、規範嚴謹,有“分寸”地保護和開發世界文化遺産,如此,定會讓我們的文化遺産保護領域“入目皆芷荷、撲鼻是芝蘭”,也定會讓我們的民族記憶歷久彌新。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劉成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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