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雙十二”沒有雪梨。
12月12日,有網友發現網路主播雪梨的淘寶店舖已經搜索不到,疑似被封。
有網友發佈微網志稱,12月11日晚,雪梨的淘寶店舖還能正常瀏覽。但到了12日卻發現,購買連結中的商品均顯示“賣家賬號出錯”,林珊珊的淘寶店舖也出現了相同情況。
這次是為什麼?雪梨、林珊珊因為偷逃稅被處罰。
目前,繼雪梨、林珊珊微網志被封後,兩人的微網志小號、抖音、小紅書、微信公眾號、淘寶直播賬號已經全部被封。
雪梨(左)、林珊珊(右) 圖片素材來源:雪梨微網志、林珊珊微網志
01
根據公開報道,雪梨的淘寶店舖成立於2011年,當時還在讀大三的雪梨和室友錢夫人開出了網店“錢夫人家雪梨定制”。
雪梨淘寶店舖的業績也十分亮眼。雪梨創立的MCN機構宸帆電商官網顯示,2020年雙十一期間,宸帆電商總GMV超31億元,旗下雪梨女裝品牌“CHIN”位列淘係女裝品類TOP 1,這也是首次淘寶紅人店在雙11大促超過優衣庫。
MCN機構宸帆電商是2016年雪梨創立的。旗下擁有超過350位紅人,全網粉絲覆蓋超4億,其中排在頭部的就是雪梨和林珊珊。
下架前,雪梨的淘寶店舖擁有粉絲數2854萬,林珊珊的淘寶店舖也有著981萬粉絲,躋身淘寶女裝品類頭部陣營。
儘管國家已發文明確不允許主播、藝人這種高收入人群採用這種核定徵收方式,在實踐中,依然還有人在用。
對偷逃稅行為的打擊,今年力度明顯加大。9月,稅務總局專門發文,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官方已要求文娛行業——包括網路主播、影視明星等在內,在今年年底之前自查自糾、申報納稅。
02
“網紅”這個起步時不太帶商業利益而今與商業利益息息相關的詞和身份,現在不光被一些人羨慕、模倣,也不時引起爭議紛紛。
這些“主播”們現在活躍在眾多粉絲熱捧、貨品琳瑯滿目的場景中。而由他們帶動、興起的商業銷售在適應新場景、新需求的同時,也在漠視和破壞商業道德。更大的商業類銷售欺詐隱藏于“無形”中。
“網紅”從興起到今天,走過的路徑不長、時間更短,卻炙手可熱、無處不在。“網紅”銷售,逐漸引起了越來越多的爭議,一個與網紅帶貨直播相伴而生的“翻車”現象不經意間也“紅”了起來,開始毫不掩飾地傷害普遍認可的商業倫理。
根據常規邏輯,違背商業道德、藐視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果不受到應有的懲罰,那一定是更深層次的滑落。
“雪梨”案也許不過是“冰山一角”,更多的類似“網紅”正在“前赴後繼”的途中。
除了極盡所能偷稅漏稅,其他無孔不入的商業銷售手段同樣在盡情發揮其躲避法律懲罰的“避險”能力。這個商業銷售鏈條環節只能夠,有産品的真偽、品質的優劣,有直播“網紅”與商家“默契”的合作,共同“忽悠”消費者。
任何一方惡意為之,都是對消費者的不公和傷害。比如商家無德提供假冒偽劣産品,比如網紅明知産品沒有相關品質報告,也為了自身利益,隱瞞事實繼續誇大其詞地直播、推廣。
03
近期以來,翻車的、曝光的違德、違規、違法行為大多數與當下最紅火的網路銷售有關,似乎時代真的到了一個人人可以做“網紅”、人人可以帶貨銷售的年代。
這都是網路時代造就的新職業、新行當,本來無可厚非,讓人們非議、詬病的是其銷售手段的赤裸裸和假冒偽劣充斥其中。
如果説“翻車”與網紅直播銷售還只是僥倖、欺騙層面的話,那刻意偷稅漏稅就真的不可饒恕了。這些在某些場景中很像一堆孿生兄弟,商業道德、法律法規在銷售量、提成、打賞面前,直播人時常會僥倖、藐視。
一起接一起“翻車”事件的背後,是潛伏著的“偷稅漏稅”事件。從違背商業道德開始,走向違反法律。這是一個很自然的邏輯。是深與淺的區別,更是性質的變化。
在前所未有的數字化銷售時代,面對遠隔千萬里的陌生的消費者,熟人社會的一切道德規範和遊戲規則很容易被漠視,新的法律懲罰如果總在途中,就會野蠻生長出許許多多行走在法律邊緣甚至就是直接與法律對抗的惡性行為。
除了發現一起懲罰一起,更應該在起初的道德階段就予以管制和警示。如果不嚴厲懲戒,想把惡性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只能是一種美好的願望。因此,“雪梨”事件不是“空前”,也不會“絕後”。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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