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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評社 | 李國慶“搶公章”不能演成連續劇
澎湃新聞 · 畢舸 | 發佈時間2020-07-07 16:29:23    

   不甘寂寞的李國慶又有“重磅消息”宣佈。今天上午,他在自己的微網志上稱,“噹噹董事長李國慶攜董事及代理CEO、政府事務副總、人力資源副總、市場副總、財務法務副總等依法(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接管噹噹並開始辦公。希望俞渝配合交接。相信司法公正。 ”

  噹噹網也隨即發出聲明,稱“李國慶再次訴諸武力,帶二十多人,清晨強行進入噹噹,撬開多處保險櫃,拿走資料。公司已報警。”
  緊接著,李國慶又發文稱,“我已接管噹噹並開始辦公,希望俞渝配合交接。”而最新消息是,噹噹稱李國慶已經被警察帶走。李國慶方面則回應:“正在接受公安調查。”
  由於雙方“猛料”太多,一時間難辨真假。無論如何,公眾最為關注的是,李國慶要“正式接管”噹噹,法律究竟認不認?
  在我看來,噹噹稱李國慶“強行”獲取公章以及接管公司的行為,屬於單方面説法。畢竟,如果李國慶獲得多數股東支援,擁有事實上公司的股權“大頭”,那麼接管公章及公司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不會因俞渝一方阻撓而失效。
  當然,對於當初李國慶“搶奪”噹噹公章,並宣稱根據臨時股東大會,已經獲得多數支援,從而“正式”當選新一任噹噹董事長這一行為,法律界人士也莫衷一是。李國慶獲得公章的方式是不是“搶奪”,大家看法不一。關於臨時股東大會,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其有效,但也有人認為還是要看俞渝是否還是大股東,佔有多數股權。無論如何,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調查結果為李國慶方面沒有違法行為。
  從目前情況來看,李國慶之前的一系列“奪權”行動,法律界人士似乎仍未有定論,公安機關也並未“插手”其搶奪公章行為是否合法的最終認定。這恐怕還是因為,由於股權糾紛以及公司人事任免,屬於企業內部事務,一旦出現糾紛,也應走民事程式。由於目前雙方的對外説法都沒有太多實質性證據支撐,法律界也只能“吃瓜圍觀”。
  在之前一起類似股東發生糾紛爭搶公章的事件中,雙方鬧上法庭,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公司要求股東歸還公章的訴訟請求。就是因為法官認為,“搶奪”公章一方獲得了股東的支援,享有對公司的多數股權,因此有權代表公司行使職權,其佔有、控制公司證照、印章合法有據。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噹噹雙方要解決“誰當家”的爭議,核心問題還是李國慶和俞渝在公司股權的實際話語權。而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由噹噹一方發起訴訟,法院當庭審判,雙方充分舉證。臨時股東大會能否按公司法規定被認定有效?李國慶和俞渝誰才擁有或者經授權代行公司的多數股權?此次李國慶“正式接管”是否能獲得法律認可?相信法院會根據雙方所給出的實證,最終根據法律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總之,希望李國慶和俞渝的糾紛不要演成連續劇,只有通過法院裁決,才能徹底從法律層面厘清李國慶與俞渝誰才是噹噹真正的“主人”。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畢舸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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