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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評社 | 假貨如同病毒 要像防控疫情一樣防控假貨“洼地”
中國網 · 何易容 | 發佈時間2020-05-22 15:35:54    

   兩會啟幕,一直關注打假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郝世玲提交建議——全社會協同共治,“像防控疫情一樣防控假貨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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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作真時真亦假。這是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而言,但是對於防疫産品和物資的制假售假來説,假作真時,真是“要命”。今年疫情期間,一“罩”難求,但假貨橫飛。如此謀財,如同害命。一些涉疫情物資甚至流到海外,企業行為不法,雖是少數個別,卻也會拖累國家聲譽。  
  疫情危機,不法商家首先想到的是乘人之危。執法部門空前打擊,遭遇的卻是空前的制假售假。利從心頭起,欲從膽邊生。疫情以來,全國公安、海關、市場監管、藥監局等執法部門展開了力度空前的專項打擊和整治,抓獲數千名不法分子,搗毀近千個不法窩點,查扣並公佈了一批涉疫情物資的不合格産品和企業清單。然而執法部門追查發現,假劣防疫産品的平臺“流竄”現象十分嚴重。剛剛發現一條線索、關處一家網店,但不法分子轉換平臺,換個“馬甲”又開張。一些具有社交特性的電商平臺與社交軟體極易成為售假者活躍的“洼地”,防疫物資轉向辨識度較低的農村地區傾銷。  
  假劣防疫物資底線失防,則生命容易不設防,復工復産受影響,經濟發展受拖累。郝世玲代表在議案中表示,假貨打而未絕、死灰複燃,是因為假貨治理“洼地”在侵蝕全社會聯合打假的成效。因此建議降低制假立案標準,完善立法體系,通過全社會協同共治,像防控疫情一樣防控假貨洼地。  
  假貨有“洼地”,表明治理有疏漏、標準不統一。包括平臺規則標準、打假技術標準、地方治理標準等等。針對不法企業經營行為,只有形成一處售假、處處受限,一處售假、處處關店的法治合力,才能讓假劣産品無處安身,讓網際網路時代無假可售。  
  假劣産品與新冠病毒頗有相似之處,都有隱蔽性、傳播性、狡猾性的共同特點。哪個人群與環境有失防的“洼地”,哪就有病毒和假劣的生存之地。因此抗疫阻擊戰的成功經驗,同樣可以用在打擊假劣産品的治理上。只有社會與法治形成統一的治理標準,用全社會公認科學的標準和手段追蹤溯源,用統一的法規標準嚴懲所有售假的平臺與商家,才能徹底斬斷制假售假鏈,隔斷生産、銷售、購買的傷害鏈。

來源:中國網    | 撰稿:何易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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