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零次,要麼無限次。
近年來,侵害兒童權益事件頻發,拐賣、猥褻、性侵......一個個“暴力”詞彙下,是受害家庭一次次無聲的吶喊,是無辜幼童驚慌無措的雙眼。對此,各界人士聲援譴責,各地公檢法立案偵查,可害“童”之馬仍“斬”之不盡,護“童”之路仍途阻且長。兒童,當何如?
5月18日,最高法給出官方説法,發佈7起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並強調對侵害兒童權益的案件中罪行嚴重、情節惡劣者,該重判堅決依法重判,該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重判!死刑!律法棒喝下,害“童”之馬,該醒醒了!
法者,治之端也。最高法的這次官宣,是對全國害“童”者的一次有力回擊,害“童”者,當斬!兒童乃國之未來,本該受人護佑,健康成長,卻被一些利欲熏心者所害,讓人痛心疾首,疾呼從重從嚴處理。可相對來講,侵害兒童權益卻比綁架罪量刑起點低,而從實際情況來看,侵害兒童權益造成的傷害,完全不比綁架罪輕,甚至更重更惡劣。2019年,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艷提議,應將拐賣婦女兒童罪調至十年以上至死刑。劣跡斑斑的害“童”之馬,觸目驚心的遇害“窩點”,催人淚下的尋親之路,這是一次看得見的呼籲!
兒童權益,不僅需要法律保護,也需要道德維護。沒有利欲就沒有傷害。不可否認,每個害“童”案件背後,是最陰暗醜陋的利欲之心,是泯滅人性的“禽獸”之舉,一次次道德“脫韁”,是無禮,無禮何來善終!當然,各地政府也要借勢文明城市創建,喚醒人性之善,推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要弘揚傳統美德,開展“五好家庭”、“最美家風”等活動,評先進,樹典型,傳承好家訓,樹立好家風;要維護公序良俗,積極挖掘當地人文民俗,結合中國夢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接,培育新風尚、倡導新習俗;要培育文明道德風尚,使城市充滿道德滋養、人文關懷和向善力量。
害“童”之馬必除,除惡務盡!社會各界應主動擔起責任,肅清“害馬”,為兒童撐起一片綠水藍天,打造一個現代“桃花源”。
來源:中國網 | 撰稿:許雄威 何超南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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