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業又入選獎榜名單了。去年此時,鴻茅藥業差點摘得內蒙古2018年“優秀民營企業”的獎牌,結果在公示環節遭遇輿情“攻勢”,黯然出局。今年12月21日,鴻茅藥業“榮獲”中國中藥協會授予的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榮譽稱號。消息傳開,網上傳來陣陣“熱烈祝賀”的喝倒彩聲。
中國中藥協會在2019年年終頒獎季,頒出2018年度的獎,此中有無安慰補償之意,我們不做推測。但把社會普遍認為這家企業最缺失的“社會責任”,以“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的榮譽稱號給鴻茅藥業“補齊”了,這個獎頒得很任性。人們感覺給鴻茅藥業的“義氣”中,充滿著與社會情緒頂著來的“賭氣”成份。
鴻茅藥業成為輿論眾矢之的,正是因為這家企業在社會責任中所曾經表現出來的“劣跡斑斑”。2017年8月就有媒體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全國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此後更是因為挾權力背景演繹一齣跨省抓捕“大戲”,從此鴻茅藥酒的酒品與企業的社會責任品質,帶給社會的觀感是一落千丈、一敗塗地。
企業逐利,總有在法治邊界屢屢出格者,不足為奇。但讓社會真正匪夷所思的是,一些政府部門與權威機構,唯恐護短不夠,還要給獎加冕。這種與企業表現不對稱、與法治社會對著幹的作派,若無利益所圖,便是有意與主流價值觀在試掰手勁。這些令人三觀零亂的獎項硬頒下去,其實是對社會與法治的叫板,充滿著不屑與戲謔。
鴻茅藥業求獎心切,人們往善意處想,可以理解為要顏面、求改變,希望被社會所認可。但企業從哪跌倒、從哪時爬起來,需要有個用行動與品質證明自己的過程。人們需要用時間來觀察、體驗。尤其社會責任形象的潰塌,更需要經過長時間的修補,絕不是越是缺失什麼,越想通過權威部門與機構的獎牌來證明什麼、補上什麼,否則真把幾塊獎牌和榮譽,當成能夠包治百病的“藥酒”了,令人貽笑大方。
獎牌雖好,也要頒對人、服人心。去年內蒙古政府部門公示2018年“優秀民營企業”獎時,儘管表現出的聽民聲、敬民意,有些尷尬與被動,但終究收回了這帖針對納稅大戶的“安慰劑”。中國中藥協會雖然不是政府機關,但頂著“中國”“中藥”的嚴肅頭銜,既不顧消費者情緒與感受,也不顧法律與事實,更是不顧及“中國”“中藥”這兩個令人肅然起敬的名稱。
痛定思痛過後的鴻茅藥業,或許有很多改變與進步,但至少在履行“社會責任”上,目前無論如何是夠不上“明星企業”稱號的。這個“榮譽”,是對民情民意的羞辱,也是對“社會責任”的極不負責任。網友為這個榮譽稱號喝倒彩,一定以為頒獎機構吃錯了藥,喝高了酒。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劉雪松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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