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症的我趕出公司》的自述長文,引發網友的關注、同情、甚至憤慨。向來標榜“有態度”的網易針對網友定義中的“暴力裁員事件”公開回應稱,相關人員確實存在簡單粗暴、不近人情等諸多不妥行為,並向被裁的前同事和其家人,以及因此受到影響的同事和公眾致歉。
然而就在人們期待網易在糾錯後拿出怎樣的實質性舉措時,網易隨後發佈的又一份內部説明,似乎有“折扣”之嫌。這份內部説明表示,此事件處理過程長達8個月,經歷員工本人、員工父母、員工主管、HR、勞動仲裁等多方交涉,及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章程等的交錯,又夾雜諸多溝通中的諒解誤解、妥協堅持、好心錯事。
看明白了,是好心做錯了。如此看來,網易第一次致歉,頗有些誤判,以為事兒不大,做個姿態就夠了。後來發覺,態度是不能隨便擺的。
如此轉折,前期的道歉也如同打了折扣。此中糾結、細節,是要交由法律認定的事,我們不做過度猜測。但是通過這位網易前員工的遭遇,可以看到各種的無奈與無情、悲涼與悲劇。在誠惶誠恐、日夜加班、小心翼翼地辛勤付出之後,一旦遇到企業裁員,再堅強的個體都是渺小的、乏力的,一不小心,就會遭遇無情的拋棄和暴力的驅趕。
網友熱議、同情、憤慨,顯然是有共鳴的。有的從中看到了自己的過去、正在直面的處境、將要面對的未來,這事實上是一種群體的生存焦慮感。因此我們更應通過網易暴力裁員事件中的這個個體,反觀我們的群體。只有群體的問題解決了,這樣的個體才會避免受到傷害、拋棄、暴力驅趕。
很多員工都面臨著相關法規的“明規則”,以及企業無處不在的“潛規則”。網易這位前員工,兩種規則都遇上了。網易在聲明中提到説,這位前員工,是謝絕了網易在9月份主動提出的N+1之上的特殊關懷,而這個特殊關懷就是,在他離職之後的12個月之內,可以繼續領到每月等同於他月基本工資的關懷金。這是屬於有法可依的“明規則”,也是目前企業裁員時遵循的通用規則。
明規則,誰都沒意見。而法規制度設置之下,企業只要有心、用心,便有用不完的“潛規則”。用不用,往往取決於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員工對此是處於弱勢的。在一些企業,仍有員工感到徬徨,這是微弱的個體面對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時,把各種“潛規則”耍到極致的那種乏力感、無奈感。例如大家都會考慮下一步、下一站會不會有人要、會不會在工薪待遇上有不帶負麵包袱的議價能力,而這取決於現在的東家是不是足夠公正客觀。
這位身患重病的網易前員工敢把這個“底”掀起來,是因為自己感覺已經沒有未來、沒有下家、沒有什麼資本可以被企業用來要挾。他對生命都沒指望了,還指望什麼,還在乎什麼?可悲。悲壯。
現在有網友説,網易這麼裁下去,會裁得只剩下“豬”了。當然這是一語雙關的笑話。但是網易裁下去,只剩下游戲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企業競爭激烈,有生命週期,有此消彼長,這很正常。但是企業如果把決策失誤的代價與痛苦更多地讓員工去承擔,這樣的企業是只會越做越小的。另一方面,只有真正對員工抱有關懷的企業,才能擁有更大的成長空間,畢竟企業能否與員工共進退,能否在遵循市場法則、法規準則的同時尊重員工個體,事關人心、事關人才去留、事關生産力和競爭力。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劉雪松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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