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新京報從國家衛健委獲悉,《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自10月8日起正式實施。新規明確,托育機構工作人員應滿足無虐待兒童記錄等條件。這意味著,只要有一次虐童記錄,將終身不得進入行業。
為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設置嚴格的職業門檻,既是民眾的強烈訴求,也是法治的迫切需求。儘管對於虐嬰、虐童行為,法律上有著相應的刑與罰設計,但現實中的“辣手摧花”事件,卻是屢見不鮮。從機構保姆層出不窮的虐嬰,到北京紅黃藍幼兒園花樣百齣的傷害,太多剛剛從襁褓中離開的嬰幼兒,走進托育機構的人群,就受到了百般虐待。
對於孩子來説,一次受虐,可能終身留下陰影。孩子小,雖然皮肉痛苦早晚消失,但對於這個世界的不解、恐懼,卻是從蹣跚學步起,就侵入於心了。父母為之再心痛,都比不上稚嫩肉體包裹著的心傷。
對職業有敬畏,光靠因為虐待犯罪而被追究法律責任,顯然是不夠的。以2017年發生的北京紅黃藍幼兒園虐童案為例。當年11月,有10余名幼兒家長髮現孩子在紅黃藍幼兒園新天地分園國際小二班,遭遇老師扎針、喂不明藥片。警方介入調查,並將涉案教師劉某某刑拘。最終,劉某某獲刑1年6個月,並被責令5年內禁止從事未成年人看護教育工作。
1年6個月,撫不平家長和孩子遭遇的一生之痛。5年禁業,堵不住其他孩子不被傷害的門檻漏洞。一次虐童,終身禁業。國家衛健委的兩項新規,等同於為托育從業人員的門檻,加了一道更高的防線,從而在資質的准許源頭,把有虐童劣跡的人員,徹底排除在了門外。這道關,把在了先,把到了位,是孩子之福,社會之福。是法治為孩子和社會,提供了一道硬核“福利”。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社會的未來。從離開父母懷抱的那一刻起,呵護孩子、監督託管和教育,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必要保障。
10月15日,來自上游新聞的報道顯示,今年9月7日發生在河南扶溝縣水泉學校6年級的“老師讓學生吃垃圾”事件,目前已有進展,涉事老師已被檢方批捕,學校正在整改中。9月7日當天,因寢室衛生沒打掃,這所寄宿制民辦小學的政教主任江老師逼迫多名學生吃下垃圾,隨後學生出現腹瀉、胃部不等症狀。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對待幼小的學生如此施惡,令人髮指。這是典型的教育病態,是德不配位、法不到位。而發生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虐童事件,前些年不絕於耳。毆打、強姦、體罰……等等的摧殘手段無所不有,社會無法容忍。由此從一次虐嬰、終身禁業,聯想到更大範圍的未成年人在教育機構的身心健康,聯想到如何從更大範圍築高教育工作的就業門檻,讓這一法規,延伸到一次虐待、終身禁教的範疇。這同樣是教育之義,法治之義。
教育是立國之本,強國之基。教育強,需要監督教育的法治強。從入職的源頭和門檻把好關,將有虐待劣跡的人員拒之教育職業的“門外”,既是對“門內”孩子的保護、教育工作者的警示,也是對虐待犯罪行為的震懾。這一步,可以邁,應該邁。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劉雪松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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