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武漢爆發以來,中國醫學專家一直在強調公眾在公共場合要戴口罩,把這作為防疫的重要手段。武漢、南京、無錫、廣東等市、省政府先後發佈防疫通告,在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不戴口罩者要被處罰。
這些建議、要求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世界衛生組織、美國疾控中心從來就不建議把在公共場合戴口罩作為防疫措施。在新型肺炎爆發之後,這些機構發佈的防疫指南也沒有建議普通公眾在公共場合戴口罩。新加坡衛生部發佈的指南甚至明確指出:“身體若無不適,一般上無需佩戴口罩。”可見,強制公眾戴口罩防疫,是很有中國特色的。
這些防疫通告,只是泛泛地要求佩戴口罩,對口罩的類型並無要求,似乎以為不管什麼樣的口罩戴上了就有作用。實際上,市面上的口罩大多數是用於防塵、吸異味的,對於預防病毒傳染沒有任何用處。要預防病毒傳染需要佩戴專業的醫用口罩:外科口罩能對阻隔飛沫傳染起到一定的作用,而N95(或更高級別)口罩的阻隔作用更佳。這也是醫護人員使用的兩種口罩,他們在一般情況下佩戴外科口罩,在特殊情況下佩戴N95口罩。
既然醫護人員在用,是不是就可以要求普通公眾也用呢?是不是可以更詳細地要求公眾佩戴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呢?
首先是使用的環境不同。醫護人員身處病毒濃度高的醫療環境,面對的是傳染性很強的病人,在這種情況下就很有必要通過戴口罩來減少被飛沫傳染的風險。而在一般的公共場合,環境完全不同。如果是在開闊或人煙稀少的場所,例如街道、公園、體育場,沒有被飛沫傳染的風險,也就完全沒有必要戴口罩。如果是在密閉而且人群密集的公共場合,即使碰巧有傳染病患者,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就不會被飛沫傳染,剛好近距離接觸患者被其飛沫傳染上的風險微乎其微,戴口罩的作用也就不大。絕大部分人都是在醫院或與患者有密切接觸(例如共同生活)而被傳染的。
有人會説,雖然公共場合傳染的風險低,戴總比不戴好啊。這就涉及到另一個問題:戴並非總比不戴好。如果佩戴不合適,戴了等於沒戴。戴口罩要完全蓋住口和鼻,並緊貼臉部,不能留有空隙,才能起到防護作用。沒有專業的指導並養成習慣,一般人很難正確佩戴外科口罩,更難正確佩戴N95口罩,N95口罩需要使用專門的工具測試密合程度,才能保證防護效果,所以不建議普通公眾使用。在湖北省的新聞發佈會上,省秘書長戴口罩鼻子露在外面,武漢市長戴的口罩乾脆是反著的,這都起不到防護作用。領導一線防疫的官員尚且如此,更不要説一般人了。
口罩是很好的病原體吸附、孵化器,如果使用不當,比不戴口罩還糟糕。口罩容易吸附病菌、病毒,是不能觸碰其外層的。但是我們經常能看到戴口罩的人忍不住去摸口罩外層進行“調整”,這樣手指上就沾上了病菌、病毒,如果手再摸自己的臉、眼睛,就會感染自己;如果手再摸別的地方,就幫助傳播病菌、病毒。口罩如果摘下來(例如因為要吃飯),就要換新的,如果口罩臟了、濕了、時間長了,也要換新的,否則反而容易被傳染。但實際上一般人很難這麼做,時間長了,更難堅持這麼做。換下的口罩要裝進袋子裏再丟棄,如果隨意丟棄,也是在幫助傳播病菌、病毒。網上已有用過的口罩隨處可見的照片、視頻,以國人的衛生、環保素質之差,出現這種情況本不難預料。
一般人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有戴口罩的必要,一是自己被感染了,戴上外科口罩避免傳染給別人;二是照顧患者,需要與患者近距離接觸,應該正確地戴好外科口罩降低被傳染的風險。
所以,要求公眾都戴口罩,未必能起到防疫作用,反而可能適得其反。何況也沒有那麼多的口罩能滿足人人戴口罩的需求。如果中國人人戴口罩,至少一天一換,一天就要有十幾億隻口罩,而按工信部的説法,中國口罩的産能是每天800萬隻,最高能達到2000萬隻,遠遠滿足不了需求,其結果是導致口罩被搶購一空,真正需要口罩的醫護人員和患者反而沒有口罩可用。湖北省長在新聞發佈會上一再修正湖北口罩産能,從108億隻到18億隻到108萬隻,可見他們在作出強制人人戴口罩的決定時,並不清楚口罩的實際産能,沒有考慮到供求問題。
國際醫學界公認預防感染的最佳方法是經常用肥皂洗手至少20秒種,如果沒有洗手條件,可以用含酒精的濕紙巾擦手。但是經常洗手畢竟很麻煩,不如戴口罩簡單,似乎把口罩一戴就百病不侵了。強調戴口罩,滿足了國人喜歡投機取巧的心理,所以才如此風行,成了一種儀式,甚至成了愛國服飾、道德標誌,誰敢有異議,人人得而誅之。
(2020年1月27日 方舟子 方舟子專欄, 科舟求見)
來源:方舟子專欄, 科舟求見 | 撰稿:方舟子 | 責編:黃曉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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