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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達人分享”到虛假宣傳,誰“玩壞”了“種草筆記”?
新華社 · 邵魯文、胡林果 | 發佈時間2022-01-05 09:53:51    

   “‘種草’很久,終於‘拔草’成功”……近年來,一種新型購物推薦方式——“種草筆記”迅速興起。這種由消費者自發分享上傳的“網紅探店”“美食好物種草”等內容,在小紅書、大眾點評等App上流行。但近期一些“種草筆記”遭到質疑,被指弄虛作假。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平臺上的“種草筆記”開始變味兒,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破壞了市場秩序。

  “達人分享”頻遭吐槽“水分很大”

  如今,不少年輕消費者在消費時會參考身邊及各平臺“網紅達人”的“種草分享”推薦。中信證券2021年5月發佈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有64.3%的Z世代(1995—2009年間出生的一代人)在購物時受到“種草”推薦的影響。

  然而,不少消費者反映,一些平臺上充斥著“水分很大”、過度宣傳的“種草筆記”。

  熱愛網購的田女士最近一年在網購消費中多次“踩雷”。她説,在某App上看到“種草”文章推薦後,購買了不少産品,但部分産品效果與推薦相差甚遠。尤其是一款洗面奶,用完後臉就開始發癢;查詢後才知道,這款産品屬於“三無産品”。

  田女士説,她隨後才意識到,很多“種草”文章其實並非推薦者的真實感受,而是商家出錢,邀請一批“網紅”博主發佈的虛假“種草筆記”。

  某品牌方有償招募“網紅”撰寫虛假“種草筆記”

  為了讓拍攝對象顯得更加誘人,一些“種草筆記”存在使用濾鏡過度美化現象,圖片與實景嚴重不符,引發一些消費者吐槽。

  濟南市民孫慧説,外出旅行時,會提前看一些目的地城市“網紅”飯館的“種草筆記”,其內容往往凸顯美食的色香味,但實地體驗後,卻發現服務差、價格高、菜品普通。經歷次數多了,她才明白,為産品加上一層濾鏡,並在平臺大肆推廣,已經成為一些店舖行銷的“基本操作”。

  在黑貓投訴等平臺上,因相信虛假“種草筆記”而購買祛疤、除皺、減肥等産品導致身體受損的受害者不在少數。一些平臺也多次對發佈虛假內容的賬號進行查處,但依然屢禁不止。

  催生灰色産業鏈,“素人”賬號發佈最低只需十幾元

  記者調查發現,雇傭專業寫手和網路水軍虛構“種草筆記”“網紅測評”,已形成一條灰色産業鏈。記者在網路上搜索“軟文代寫”等關鍵詞,會出現大量代寫、代發、刷單等服務的結果;原本用來分享好物的“種草筆記”,變成了對消費者的誘導甚至是誤導。

  在某平臺上,商家發佈的“合作”需求

  濟南一家新開業餐飲店老闆秦川告訴記者,如今新店開業最重要的不是搞優惠活動,而是通過各種渠道,例如在小紅書、大眾點評、微網志等平臺給店舖發佈“網紅打卡”“美食達人推薦”等內容的“種草筆記”和視頻。“一些經紀公司掌握這類資源,有的是旗下有一些‘網紅’博主,有些則是有社交網路頭部賬號,通過這些賬號發佈宣傳內容,推廣效果遠比店舖自己搞促銷活動好得多。”

  虛假“種草筆記”往往和刷單、刷評價等“業務”相捆綁,形成了固定套路。例如通過“網紅”博主影響力宣傳一波後,再通過“素人”去增加聲量,營造一種“好評如潮”的感覺。

  為防止虛假“種草筆記”被平臺查處,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虛假“種草筆記”背後,還有一個“養號”的龐大“産業”。這些機構在多個平臺註冊賬號,並由運營團隊負責給各個賬號進行包裝,塑造為“網紅”、美食“達人”等形象。再加上有的平臺檢測機制並不完善,只要內容逼真,並配有照片或視頻等實景內容,很容易上推薦位。

  建議多方施策管好虛假“種草”

  業內人士認為,“種草”作為一種新興消費文化,本無可厚非;但對於以營利為目的,故意發佈內容不實的“種草筆記”的行為,監管部門和相關平臺不應放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明知或應知內容不是發佈者的真實經歷,以營利為目的虛構“種草筆記”涉嫌虛假宣傳;根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以虛假宣傳、引人誤導的內容欺騙消費者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説,針對網際網路頻頻出現虛假內容的現象,應加強多層次治理。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可制定相應的規章和標準,加強行業監管和自律。對於涉嫌虛假宣傳的機構和賬號,及時進行封禁,並將商家、造假者、刷單人等相關機構和人員列入行業黑名單,形成震懾效應。同時,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監管部門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及時介入,防止虛假內容導致消費者上當受騙,造成不良後果。

  專家建議,相關網際網路平臺應負起主要責任,加強內容審核,增強人工把關環節,針對形式雷同或相似的“種草筆記”進行嚴格甄別。劉俊海等專家認為,平臺對存在廣告性質的文章應在顯著位置標明“廣告”字樣,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得到保障,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此外,相關平臺應使用更科學的演算法對優質內容進行推薦,不再把類似“評論數”“點讚數”等作為排名的唯一依據,而是把誠信度、資質等作為重要的參考指標。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宮衛清説,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要冷靜、理性,對各網路平台中流行的“種草筆記”仔細甄別,避免被行銷廣告所誘導。在購買商品時,除注意索要購買發票或收據外,還應對網路上的廣告標語、宣傳內容、訂單詳情等以截屏等方式保留,以便有需要時,能及時向消保部門申請維權。

來源:新華社    | 撰稿:邵魯文、胡林果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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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 撰稿:邵魯文、胡林果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