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義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以下簡稱“AGCM”)宣佈,由於濫用市場主導地位,決定對亞馬遜處以11.28億歐元(約合人民幣81億元)的罰款。這是美國網際網路巨頭遭到反壟斷處罰的最新案例。對此,亞馬遜回應稱,堅決反對義大利反壟斷機構的決定,將提起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月23日,義大利AGCM對亞馬遜開出了6870萬歐元的反壟斷罰單,原因是亞馬遜在銷售蘋果和Beats産品的過程中與蘋果公司存在“反競爭合作”行為,兩張罰單總計罰款近12億歐元(約86億元人民幣)。
《中國經營報》記者就此致電致函亞馬遜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復,不過記者注意到,2019年以來,短短兩年的時間裏,亞馬遜多次遭受反壟斷調查,被罰金額數量超過20億歐元,且遭受的反壟斷調查主要集中在歐盟地區。
禍起物流
AGCM表示,亞馬遜利用其在義大利市場上的主導地位,支援在亞馬遜購物網站上的活躍賣家採用亞馬遜物流(FBA)。這損害了競爭對手運營商提供的物流服務,並加強了自己的主導地位。
實際上,AGCM對於亞馬遜的調查啟動於2019年,起因是亞馬遜向平臺上的第三方商家提供自營物流服務,可以為賣家提供諸多好處,比如參與亞馬遜的推廣活動黑色星期五、網路星期一、Prime日等,而選用這項服務的商品將會在網上商城被置於更顯眼的位置和更高的搜索排名,從而提升它們的銷量。
AGCM指出,這一排名方法與賣家提供的物流服務品質和效率無關,僅與是否訂閱亞馬遜物流服務有關。亞馬遜的上述做法阻礙了電子商務物流商的正常競爭,拉大了亞馬遜在電子商務物流方面與競爭對手的市場力量差距。
AGCM表示,將對亞馬遜處以11.28億歐元的罰款。按照最新人民幣兌歐元匯率,約合人民幣81億元。除了罰款,義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還要求亞馬遜採取糾正措施,並接受審查與監督。
據悉,該罰款主要針對亞馬遜集團旗下的五家公司,包括亞馬遜歐洲核心公司(Amazon Europe Core SA)、亞馬遜歐洲服務公司、亞馬遜歐盟公司、亞馬遜義大利服務公司和亞馬遜義大利物流公司,上述公司均違反了反壟斷的相關規定。
對此,亞馬遜方面表示,亞馬遜在義大利平臺上的年銷售額中有50%以上來自中小型企業,中小型企業有多種線上和離線銷售産品的渠道,亞馬遜為賣家提供多種工具,包括那些自己管理髮貨的賣家,亞馬遜只是其中一種選擇。所以,提議的罰款和補救措施是不合理和不成比例的。
雖然亞馬遜對於處罰提出了強烈抗議,但在處罰公佈後,12月10日,亞馬遜股價應聲下跌1.12%。自11月19日起至12月15日,亞馬遜股價累計下跌8%,總市值累計蒸發約14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9000億元。
兩年罰沒20億歐元
實際上,這已不是亞馬遜第一次面對反壟斷調查以及罰款,其近年來已遭多國機構的起訴或行政處罰。
早在2019年9月,亞馬遜被法國巴黎商業法院罰款400萬歐元,其原因是在與第三方供應商的合同中引入濫用權力條款。
去年12月,亞馬遜在法國再遭調查與處罰,由於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基於廣告目的的Cookies(小型文本文件),被法國國家與資訊自由委員會以違反《法國數據保護法》為由,處以3500萬歐元的罰款。
2021年5月,亞馬遜在美國首次遭到反壟斷訴訟。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起訴亞馬遜違反了競爭法,稱亞馬遜非法將商家與限制性銷售規則捆綁在一起,禁止商家在其他購物平臺上提供更便宜的售價。
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卡爾·拉辛(Karl Racine)指出,多年來,亞馬遜一直通過實施約束性的合同條款和政策來控制線上零售價格,要求第三方賣家答應不會以比在亞馬遜更低的價格,在網上其他任何地方包括自己的網站提供産品。
僅僅兩個月後,7月份,盧森堡國家數據保護委員會裁定亞馬遜對其用戶數據保護不力,違反了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對亞馬遜處以7.46億歐元的罰款。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亞馬遜被罰金額超過20億歐元,且遭受的反壟斷調查主要集中在歐盟地區。
網際網路産業分析師張健對記者分析道,歐盟在去年底公佈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的草案。重點關注的就是所謂“看門人”的科技巨頭們,如果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務或不遵守其他義務,可能面臨高達其年營收10%的罰款。如果出現系統性違法行為,對違法者甚至可進行拆分。
科技巨頭紛紛中招
不僅僅是亞馬遜,在這輪反壟斷的浪潮下,谷歌、蘋果、Meta等科技行業巨頭無一倖免。此前,在美國已經有超過30個州向亞馬遜等美國大型科技企業提起反壟斷相關訴訟。同時歐洲一些國家、日本、南韓等也紛紛針對蘋果、谷歌等巨頭提起了多起反壟斷訴訟,目前,全球對這些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訴訟漸成合圍之勢。
微軟因捆綁銷售已被歐盟罰了22億歐元,並仍在遭受反壟斷指控。
去年,蘋果因經銷網路系統違反反壟斷規定,遭到法國競爭管理局11億歐元(約86億元人民幣)的罰款,還因NFC晶片技術遭歐盟反壟斷指控,或將面臨高達營收10%即274億美元的罰款。
谷歌同樣在全球範圍內正面臨著諸多反壟斷訴訟,僅在歐盟,其就有3起反壟斷官司纏身,為此背負了超80億歐元(約合577億元人民幣)的鉅額罰款。
美國國會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表示,谷歌、亞馬遜、蘋果等網際網路科技平臺企業收購或擠壓規模較小的公司,這些處於相關市場主導地位的大型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利用其“看門人”的地位設定平臺條款,獲取不合理利益,損害了市場競爭和創新。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球範圍內針對蘋果、亞馬遜、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的反競爭的相關訴訟或調查總共有70多起,超過歷史任何時期。而在兩年前,這些企業所面臨的調查和訴訟只有17起。
而在國內,反壟斷的浪潮也在興起。
11月18日,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成立,進一步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提升反壟斷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反壟斷監管迎來新格局。11月22日,反壟斷法(修正草案)結束徵求意見。這是施行13年的反壟斷法首次“大修”,在鼓勵創新和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的同時,回應了數字經濟發展提出的新挑戰。
根據國家反壟斷局官網公告,截至11月20日,今年與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經營者集中等相關的行政處罰案件大幅上行至110件,遠高於過去5年的平均25件左右;相關行政處罰規模更是大幅上行至228億元左右,遠高於過去5年的平均4億元左右。
來源:中國經營報 | 撰稿: 秦梟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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