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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江湖:不報實際價格套路客戶,租房合同現霸王條款
人民網 · | 發佈時間2021-12-08 16:33:26    

   10月底,北京望京某二房東卷款跑路,涉及百餘名租戶,有租戶甚至被騙走十幾萬元租金。11月11日,北京朝陽區一名“二房東”和其他仲介競爭房源失敗,夥同兩名仲介人員闖入租客家中“尋仇”致一人輕傷,被警方帶走。

  “二房東”飽受詬病。

  11月24日,北京市人大首次審議《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條例》回應對“二房東”、“黑仲介”整治,規定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當設立住房租賃企業。

  記者近日以學徒的身份跟班多位“二房東”發現,一些“二房東”盤踞在小區,形成“幫派”,執行“行規”。他們用“完美”的服務搞定房東,再套路租戶,“兩頭吃錢”。有從業人員稱,這是一個“江湖”,他們靈活多變,在灰色地帶與監管部門展開拉鋸戰。

  衝突

  “我每天都來騷擾你”

  “咚咚咚……”11月11日,康菲搬進北京朝陽大悅城附近某小區的頭一天晚上,3名男子罵罵咧咧地找到府。康菲開了門,認出擋在門口的是兩周前幫她找房子的“二房東”張桂城。

  “豬狗不如!”還沒等康菲質問為啥半夜敲門,張桂城先開了口,一腳跨進了房門。

  康菲和室友陳諾被嚇到了,她們拿出手機拍下3名男子,試圖勸離。視頻中,身穿黑色羽絨服的張桂城一手撐著墻壁,把著門,另一隻手衝著康菲指手畫腳,夾雜著髒話叫喊,“這個房子是我第一個帶你看的,明天你也住不了,後天你也住不了,我每天都來騷擾你。”

  康菲不服,解釋説,“是你們租不下這個房……”話音未落,張桂城瞪大眼睛抬手打向兩人,拍攝視頻的手機掉落在地。

  康菲的朋友見狀上前阻止,被張桂城按在墻上無法還手。在隨後的肢體衝突中,她被打成輕微傷,脖子上留下了張桂城的指甲印。

  康菲回憶這段糾紛的原由。10月底,她和同在事業單位上班的好友陳諾選擇合租。經朋友介紹,兩人認識了自稱“仲介”的張桂城。此後,張桂城帶著她們在朝陽大悅城旁看了一套兩居室,報價每月8500元,押一付三,外加1個月房租作仲介費。兩人商量後,認為價格不合適,現場對張桂城説,“再去其他仲介那兒看看。”

  兩天后,一家有實體經營門店的租賃公司帶她們看了同一套房子,房租變成每月8000元,並且能和房東直接簽合同。

  康菲和陳諾向房東講述了張桂城帶看房的過程。根據陳諾描述,房東最初以每月8000元的價格準備將房租給張桂城,張桂城向房東壓價,雙方還在議價階段,張桂城瞞著房東帶人看房。“房東認為他不講信譽,想要兩頭吃錢就把他拉黑了。”康菲回憶,“房東非常生氣,當場就把房子委託給那家租賃公司租給我們。”

  張桂城把這一切怪罪于康菲和陳諾。當天晚上警方將張桂城3人帶走。數天后,康菲和陳諾仍心有餘悸,擔心張桂城再次到府鬧事,搬離了那裏。

  “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求求您了……”張桂城被警方帶走後,女友替他寫下道歉信提出私了,被康菲等人拒絕。

  與張桂城前來鬧事的2名男子是其合作夥伴,分別供職于兩家房屋租賃公司。

  江湖

  “跑腿嘮家常都行”

  11月13日,記者以學徒身份找到長期盤踞在弘善家園的“二房東”王一。他告訴記者,房屋租賃公司和“二房東們”之間競爭和合作,都是常有的事兒。

  弘善家園小區位於北京市東南二環至三環之間,下轄弘善1、2、3社區,總佔地144余萬平方米。今年30多歲的王一,同時是北京某房屋租賃公司的職員。他從業近8年,手上有弘善家園十余套待出租的房源。

  當天上午,王一騎著電動車帶記者從弘善家園L區駛至D區。“租房嗎?免仲介費。”近400米的路程中,三五成群的男子舉著小廣告不時向來往的年輕人招手。凜冽的大風吹來,他們把手迅速插進衣兜,轉身和一同扎堆等客的夥伴們繼續説笑。

  “是不是和你平時看到的不一樣?仲介都是西裝革履的,在店裏等客到府。”王一笑説,“這裡是一個小江湖。小區內幹租房生意的人起碼上百個,有的沒有公司,直接是在小區的某套房裏。”

  “剛開始幹的時候,大家都在搶房源,偶爾還會打架。”王一介紹經驗,只有搶到更多的房源才能成為“贏家”。

  “一個房子很多仲介和‘二房東’去搶,要想成功,就要得到房東的信任。”王一向記者傳授搶房東的要領,“哪怕是幫忙跑腿,嘮家常都行,要問房東的需求,只要不過分,能滿足的儘量滿足。還要比服務和價格,向房東説可以免費裝修,可以提高一些租金。相比于其他仲介公司,我們在租金價格上有優勢。等拿到房後,自己要打隔斷,把多給房東的錢賺回來。”

  “在網上看論壇、走訪小區,只要發現有人出租房就把資訊記下來,儘早去聊。”王一整天遊走在“租房資訊”和“求租資訊”裏,“只要房租給得滿意,拿到房子就好辦。”

  11月30日,某連鎖房屋租賃仲介在弘善家園小區內待租的房源是53套。“他們(二房東)隨便兩三個人的房源可能就超過了公司的房源,搶不過!”這家仲介負責弘善家園小區業務的員工感慨,他曾數次在和“二房東”搶房源時敗下陣來。“他們出的價格層層加碼,而我們公司的價格是透明的。”他回憶搶房經歷,“遇到房東只看錢的時候,肯定搶不過。”

  套路

  “不能報實際價格”

  當學徒的第二天,王一帶記者認識了“二房東”張偉。

  11月16日上午,和往常一樣,張偉在弘善家園小區旁一邊攬客,一邊和“二房東們”閒聊。他帶著記者幾乎走遍了小區裏能張貼租房廣告的地方。不到5平米的便民資訊欄上,超過50張租房廣告緊緊地裹在上面;褪了色的廣告被新廣告覆蓋,一層疊一層;路邊、門口、電動車棚上……自製租房廣告牌隨處可見。

  “要想賺得多,就要多發廣告。”張偉在小區內四處貼廣告、攬客。“房屋出租後,再像自如那樣提供打掃、維修服務;甚至為租客免費添置一些小傢具、家電;每逢節日再送點小禮物。有的租客會把朋友介紹給我們。”

  張偉和王一向記者“傳授”經驗,除了在小區內張貼廣告,還要在社交平臺發佈出租資訊。王一打開手機展示他在58同城上發佈的廣告,並提醒説,“只能發佈整租和獨立的臥室資訊,不能發隔斷的房源,這樣會被盯上。”

  他舉例,“5400元一室一廳的房源,有人給你打電話問情況就説房源還在。等客戶到了或者是快到了就説剛被租出去了,可以重新找一個。”王一拿著手機,指著一套房源資訊稱,“標價要比其他大一些的租賃公司便宜,先把人弄過來。”

  王一講述利用分類資訊網站發佈虛假廣告的作用,提醒記者不能報實際價格,“要擴寬渠道,吸引客戶入圈”。

  發佈假房源資訊誘惑租客是慣用手段。王一介紹,網上發佈的月租3000元的房子,實際租金是4000多元。只要客戶來了,就會嫌跑一趟不容易,自然會願意看其他的房子,如果都不滿意,就可以“好心”把客戶“賣”給其他“二房東”。

  弘善家園小區114號樓內,王一和張偉帶記者看他們合作出租的一處房源。王一告訴記者,帶租戶看房時,先報價月租2500元。一旁的張偉接了話,如果王一把客戶轉給我,同一套房,我再報月租2000元。“降價會讓客戶認為撿了便宜,這是套路,是不能向租戶説的秘密。”

  “從房東手裏租過來的時候是兩室一廳,後來瞞著房東自己弄了隔斷,成了4個房間。”張偉用手把臥室墻壁拍得“咚咚”作響。“從房東手裏租下來時候才6000元,打完隔斷每間月租都是2000多,再加上4個房間的仲介費和服務費,只賺不虧。”

  在一套已有人入住的房間門口,王一直接輸入房門密碼進入房間。客廳被隔斷成為兩個臥室,其中一間臥室的門口擺著女士的鞋子。“是不是應該跟租戶打個招呼再過來?”看著記者一臉惶惑,王一擺手説:“沒事,沒給她講,我們看看就走就行了。”

  王一和張偉帶記者看過的房源中,不止一套打隔斷、改變了房屋結構的出租房。“等監管部門來查的時候,我們會給租客找地方住下,把隔斷房拆了恢復原樣。”王一説,“等他們驗收完了再給隔斷回來。”

  行規

  “服務費一定要一人一半”

  “有客戶來看房,我這裡沒有他要的,你來解決……”帶記者看房的間歇,王一對著手機一口答應下來,轉頭跟記者介紹,“其他的二房東,賣客戶給我了。”

  王一點撥記者,除了搶房源,還要和小區內的其他“二房東”甚至是正規租賃仲介的員工達成合作關係,才好賺錢。

  王一深知這個“江湖”中的規矩,他向記者回憶起大概四五年前的紛爭。早些年,“二房東們”相互不熟悉,通過觀察誰在大街上發小廣告,再跟蹤發廣告的人,看他帶租客去哪看房。等租客和“二房東”分開後,就跟在租客後面提出更低的價格和更好的服務來搶客戶。

  “發現客戶被搶,先開始是吵架,急了就動手。”張偉回憶,“打架都是在打錢,最後弄得兩敗俱傷。”

  “大家是不打不相識,熟了以後就定了規矩,合作共贏。”張偉炫耀他們約定規矩後的成果:“不誇張地説,在弘善家園只要找到一個‘二房東’,他就能帶你看小區內所有的房源。”

  “我介紹過去的客戶只要簽約成功,我就能分到一半的服務費。”王一“稱讚”行規,“租客不知道我們是合作的,合作人也不會説出去,每個人都按規矩辦事。”

  “服務費一定要一人一半才能長久下去。”張偉向記者解釋説,“如果我帶你看了房子後,他又帶你去結果沒和我簽成,我心裏肯定不舒服啊。”

  相比于一些房屋租賃仲介明碼標價、明確租期,“二房東”在價格上靈活可變,租期可調整為日租、短租、長租;還可以打隔斷提高收入。在弘善家園的一套房源內,張偉和一個合作夥伴分析“二房東”存在的意義。一旁的夥伴搭了話,“唯一的風險就是被查,所以千萬要小心別惹麻煩。”

  為了贏得租戶的信任,部分“二房東”會準備加蓋公司公章的租房合同。張偉的一名合作夥伴向記者展示的一份合同加蓋了“北京烏托邦房地産經濟有限公司”公章。

  記者查看上述租房合同還發現,在乙方承租人責任一欄顯示,房屋租賃期內及租賃期終止後的6個月內,乙方不得與該房産權人自行成交,否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貳個月房屋租金作為賠償。

  北京默合律師事務所遊開貴律師稱,上述合同中的乙方明顯受到不公平責任,“租賃期終止後的6個月內需賠償甲方”實屬霸王條款。“這是剝奪租客6個月的自由。”

  11月26日,記者多次致電“北京烏托邦房地産經濟有限公司”法人李松,電話一頭處於“暫時無法接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該公司已于2021年7月26日登出,協議解散。

  困境

  “我們不合法”

  “我們不合法,如果不是同行介紹,我都不敢見你。”初次見面,盤踞在海澱區西三環到西四環之間的“二房東”李青再三盤問記者身份。

  李青隨身帶著兩個手機,一個用於平日生活,一個專門用來“做生意”,記錄每個房源的情況,和其他“二房東”聯繫合作。她運營著十多套出租房,和她簽訂租房合同的房東有的在外地,有的在國外,合同一簽就是好幾年。

  和王一、張偉等人不一樣,李青不收仲介費、服務費,不向租戶提供租賃合同。房租按日結算,租期全憑租戶決定。

  “每住進來一個人或者是退租一個人,都要記錄。”李青介紹手賬本,她大致把自己的租客分為兩類,“病人”和“新北漂”。

  住在李青房源的一位租戶稱要“感謝她”。一個月前,她從東北老家來北京看病,需要租用能做飯的房屋。通過病友介紹認識李青後,以每天170元的價格租下房間至今。對這名租客而言,相比住酒店和找正規房屋租賃公司,“這兒靈活方便”,能做飯,還能認識一些病友,聊天解悶。

  新冠疫情剛發生那一年,房子無人問津,李青“虧了七八十萬”。後面有了起色,近一年多“到手100多萬”。

  “望京二房東跑路事件”影響了李青的生意,她和合作夥伴們不敢再去發廣告了。遇到檢查時,與生意夥伴在群裏“通氣”,通知租戶閉門不開,在來不及的情況下只能“自認倒楣”。在李青眼中,在灰色地帶涉險生存下去並不容易,一邊躲避檢查,一邊為有需求的租戶提供“方便”。

  北京市住建委曾多次查處“黑仲介”、“二房東”及相關違規仲介公司。僅2021年1月至10月,朝陽區房管局查處包括“二房東”違規出租等房屋市場領域亂象63起,罰款87.5萬元。

  11月24日,《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提請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一審。《條例》對“二房東”、“群租房”、“黑仲介”、“哄抬租金”等熱點問題予以規範。例如規定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當設立住房租賃企業,具體數量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打隔斷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起居室不得單獨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

  中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土地經濟與不動産研究室主任李景國稱,《條例》針對近幾年來房屋租賃市場的各種亂象研究治理方案,這是一個嚴管信號,將對“二房東”行業形成威懾。

  “就目前房屋租賃行業來看,只要房東同意個人轉租的,則合規。草案首次將個人轉租行為納入監管,需要更加細化的標準。”李景國稱,“行業可根據租客的情況分類成短租、長租兩類進行管理。”

  李景國建議,對於一些特殊的租賃需求,如來京看病、剛畢業的學生、進京務工人員等需要短期租房的,可根據其租期長短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一刀切”的監管往往會滋生更多的社會矛盾,建立細化、分類的監管標準,疏導市場,完善市場需求,才能堵住行業亂象。

  帶記者從出租房出來後,李青説要去兒子那裏,隨後去了隔壁樓。靠著當“二房東”賺的錢,李青為兒子在北京買了房子。

  大家都在等待“靴子”落地。

  李青打算繼續當“二房東”。一來賺錢,二來是做這行時間長了,“其他的也不會”。

  “監管越來越嚴,風險越來越大,幹這一行的人越來越少。”王一盤算,再幹一年就回老家縣城去。

  (文中康菲、陳諾、張桂城、王一、張偉、李青均為化名)

來源:人民網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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