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逍遙鎮胡辣湯”“陜西潼關肉夾饃”引發商標維權風波,“庫爾勒香梨”商標糾紛又引發關注。
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大參考”報道,11月21日,洛陽市上百家水果商戶稱,他們賣香梨使用“庫爾勒香梨”商標,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以侵權為由起訴。一名商販稱,她賣的香梨一箱才22元,被罰了6000元。
11月25日,庫爾勒香梨協會秘書處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2018年起,協會開始對全國範圍內侵權使用“庫爾勒香梨”商標的行為進行維權,目的是規範行業。如果想獲得授權使用“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可加入該協會會員並繳納會費。
前述工作人員稱,針對媒體報道“河南部分商戶因使用庫爾勒香梨商標被起訴”一事,協會相關部門隨後將作出回應。
據天眼查資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是一個成立於1994年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為巴州民政局。
“庫爾勒香梨”商標檢索結果截屏
另據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商標局資訊顯示,“庫爾勒香梨”商標由庫爾勒香梨協會在1995年6月申請,註冊公告日期為1996年11月7日,商標類型為證明,國際分類為31。專用權期限目前至2026年11月6日。
據商標法,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産地、原料、製造方法、品質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工商資訊顯示,近年來,庫爾勒香梨協會以侵害商標權糾紛起訴江蘇淮安、河南開封、黑龍江雞西等地的多家水果店舖,開庭公告有684條。
今年8月11日,庫爾勒香梨協會通過認證公眾號發佈《關於庫爾勒香梨協會會費收取和商標授權的聲明》稱,巴州庫爾勒香梨協會是“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合法持有人,協會合法收取會費,辦理“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授權。協會會費收取標準為:會長單位10000元,常務副會長單位8000元,常務理事單位5000元,會員單位2000元。“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採用一年一授權的形式,每年授權一次,需簽訂授權合同,並辦理授權使用證。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向澎湃新聞分析,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庫爾勒香梨協會作為“庫爾勒香梨”商標的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有權要求未經授權使用商標者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如果商家以“庫爾勒香梨”之名售賣來自其他産地的香梨,這種做法既侵犯了商標專用權,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有所損害。在這種情況下,庫爾勒香梨協會進行維權打假工作是正當的。
遊雲庭表示,如果商家未經過庫爾勒香梨協會授權,使用“庫爾勒香梨”商標售賣産自庫爾勒的香梨,則涉嫌侵權。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品質、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據此,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商戶可以用“香梨,産自庫爾勒”等其他稱謂。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河南“逍遙鎮胡辣湯”引發商標維權風波。不少經營了十幾年“逍遙鎮胡辣湯”的商販,突然被河南西華縣胡辣湯協會起訴侵犯“逍遙鎮”商標權。11月21日晚間,西華縣胡辣湯産業發展中心發佈説明稱,已責令“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暫停目前正在開展的工作。
陜西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近日也引發關注。澎湃新聞注意到,陜西省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全國多個被指使用該商標的店舖,近幾個月內有210個開庭公告。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潼關肉夾饃協會實際上是將有社會公共利益和價值的集體商標授權私企運營,一遍是協會打官司維權,另一邊是企業收取高額加盟費。
多名智慧財産權領域律師專家此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對於相關協會申請的有社會公共利益和價值的集體商標,一般相關符合條件的個體交納較少費用成為會員,即可使用。潼關肉夾饃協會和相關企業的做法,“涉嫌將有公益屬性的集體商標‘據為己有’,捆綁集體利益而謀利,變成收取高昂地方保護費的方式,成為一種商業壟斷行為,該行為違反商標法,也違背地理標識商標的立法宗旨。”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林玨瑤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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