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進一步從相關知情人士處獲悉,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杭州微念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微念不遵守合約,是“守約之訴”。對此,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對方獨家回復記者“屬實”, 稱杭州微唸有違反簽署合約行為。
當紅星新聞記者問及具體情況時,該工作人員表示:“謝謝大家關注,因為已經在走法律流程。確實不能在所有資訊公開透明之前透露太多零散資訊。我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
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次起訴的主體是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李子柒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去捍衛包括杭州微念在內的所有股東權益。據了解,2017年7月,杭州微念和李佳佳(李子柒)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李佳佳(李子柒)分別持股51%、49%。
回應——
起訴杭州微念是 “守約之訴”?
四川子柒文化公司:屬實!對方有違約
天眼查顯示,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劉同明,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微念)相關案件新增立案資訊,一審原告為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審被告為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劉同明。經辦法院為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此消息一齣,網路上一片譁然,議論紛紛。不過,對於此次訴訟的具體內容,雙方均未公開回應。此前有知情人透露,本次訴訟為“給付之訴”。業內人士介紹,“給付之訴”是指一方當事人基於某種法律關係,要求對方當事人履行一定義務(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發生爭議,訴諸法院請求對方為一定給付行為,如請求對方賠償損失,返還財産等。
業內律師還表示,這是較為常見且複雜的訴訟,該訴是在確認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上,責令義務人履行一定義務,因此,其中即包含法律關係的確認,又包含進行給付的決定,與確認之訴密切相關。
10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進一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杭州微念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微念不遵守合約,是“守約之訴”。
對此,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獨家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應“守約之訴”屬實,稱杭州微唸有違反簽署合約的行為。
該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次起訴的主體是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李子柒本人作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去捍衛包括杭州微念在內的股東權益。“我個人覺得按約履行天經地義吧,沒有契約精神,何來市場秩序,對吧?”
同時,她表示,目前已經在走法律流程,確實不能在所有資訊公開透明之前透露太多零散資訊,以免影響社會輿論對事實的誤導,相信法律和司法公正。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2017年7月,杭州微念和李佳佳(李子柒)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資訊顯示,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由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李佳佳(李子柒)分別持股51%、49%。
探訪——
漩渦中的杭州微念:
繼續經營李子柒品牌 多名員工都緘口不言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杭州微念的微信公眾號曾在今年7月發佈過一篇文章,提到和李子柒的合作與關係,稱李子柒女士是微念珍視的合作夥伴。起初,微念關注到李子柒女士的作品,向其發出合同邀約。經過溝通接洽,雙方達成協定,于2016年9月開始合作,公司為其提供微網志資源推廣服務,李子柒女士藉以將精力完全投入到內容創作當中。2017年7月,李子柒女士與杭州微念更換合作模式,合約模式轉為合資公司模式,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籌備李子柒品牌,攜手運營。
而此次被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法院立案之後,杭州微念立即陷入網路及輿論漩渦之中。
10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曾前往杭州在杭州微念辦公地看到,該公司的運營仍在正常進行,每幢辦公樓上下班都有不少工作人員進出。當天下午,一輛小型貨車來到杭州微念門口,3幢辦公樓均走出部分員工來到貨車前將貨物卸下,然後抱著一些貨物走進辦公樓。而貨物包裝上,仍印有“李子柒”的標誌。
不過,當紅星新聞記者與杭州微念員工進行交談時,一提到李子柒,員工要麼回答“不知道”,要麼是直接離開,均緘口不言。
而在天貓李子柒旗艦店,包括螺螄粉、藕粉、酸辣粉等李子柒品牌産品正在做著“雙11”活動,比如螺螄粉買2份贈2袋、藕粉買一罐贈一罐等等。
對於雙方之間的這場訴訟,一位杭州微念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杭州微念暫無官方回應。
來源:紅星新聞 | 撰稿:湯小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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