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簡稱:浙江消保委)在其官方平臺發文,質疑順豐1元簽收確認增值服務,認為此舉涉嫌巧立名目收費,侵害消費者權益。
此事引發網民關注和討論,相關話題12日下午一度衝至微網志熱搜第一。
順豐控股向中國證券報記者回應稱,該服務是為了保證快件安全,用戶是否選擇此項增值服務,都不影響快件的正常交付投遞。只有寄方有特殊需求時才會選擇,並不會對收件人收取費用。
順豐“簽收確認”收費1元
文章顯示,近日有消費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順豐速運+”微信公眾號寄快遞時,發現順豐公司提供了一項名稱為“簽收確認”的收費增值服務,收費金額為1元,購買該項增值服務後,收件人需憑順豐發送的簽收碼或本人身份證後6位簽收快遞。消費者認為順豐提供該項增值服務的行為侵害了其合法權益。
圖片來源:浙江省消保委微信公眾號
浙江省消保委回應稱,經查,順豐公司官方網站“增值服務”板塊中對“簽收確認”服務介紹如下:“簽收確認”是指快件簽收時,需確認收方客戶資訊或要求收方客戶當面簽收的一項增值服務,可在收方與寄方起糾紛時,為客戶提供簽收憑證。
具體方式如下:
1. 中國大陸互寄,順豐通過微信或手機短信推送收方客戶6位簽收碼,派件環節需收方客戶出示簽收碼核對身份資訊。
2. 大陸寄往美國,順豐進行派送時需要收方簽收確認,寄方可以查詢簽收證明圖片。
3. 收費標準:大陸互寄1元/票; 大陸寄往美國19元人民幣/件。
國務院頒布並於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消保委:快遞簽收何時成增值服務?
浙江省消保委認為,條例中的驗收應當包括對物品的當面驗視和簽收,順豐速運推出的“簽收確認”增值服務,實則是快遞公司應盡的法定義務。
浙江省消保委表示,順豐速運擅自把“簽收確認”從應盡的法定服務內容中拆分出來,涉嫌巧立名目收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順豐速運推出此項增值服務,容易使得消費者誤以為如不勾選此服務項目,則順豐速運可不提供“簽收確認”服務,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明確,所有寄遞企業應該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提供並優化服務,切實提升消費者滿意度。
浙江省消保委文章中設置的用戶調研結果顯示,截至發稿,有56%的用戶在寄(收)快遞時遇到過確認簽收收費的情況,94%的用戶認為這類收費不合理。
順豐:是否選擇該服務 均不影響正常投遞
順豐控股相關工作人員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這種密碼簽收服務最先源於珠寶首飾、3C電子以及奢侈品類客戶的特殊需求。在常規交付簽收之外,此類客戶還希望在快件投遞時,我司能夠提供驗證6位密碼資訊或收方身份證號碼後6位的增值服務,以確保快件由寄方客戶指定的收方簽收,避免快件錯投或妥投後的交易糾紛。”
該工作人員解釋道:“比如,在奢侈品客戶發出的快件中,經常遇到收件客戶向快遞員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委託單位同事收件或要求放在前臺。當意外發生時,收方客戶可能無法準確回憶委託過程或是否委託過,而密碼簽收的密碼必須由收方客戶轉發委託人方可投遞交付,因而可以有效避免此類糾紛場景。”
不少用戶擔心自己不選擇該項確認服務,是否會影響快遞正常派送。“用戶可以選,也可以不選。”該工作人員稱,“用戶是否選擇此項增值服務,都不影響快件的正常交付投遞。通常只有寄方有特殊需求時才會選擇。”
自2021年4月起,順豐控股對時效産品進行優化升級,按新口徑計算,時效快遞業務收入同比增長6.50%。新口徑的經濟快遞業務主要服務於主體電商市場,産品注重性價比並提供優質電商件服務,業務增長迅猛,收入同比增長69.16%。
業務量方面,上半年順豐控股速運物流業務板塊業務量為51.31億票,同比增長40.37%,兩年平均增長59.5%,高於行業的兩年平均33.4%的增速。速運物流業務票均收入為15.94元,同比減少13.32%。
安信證券表示,順豐控股當前仍處在資源高投入期,涉及自動化設備、人力、轉机場地以及車輛等。高投入後由於産能利用率仍需爬坡,公司短期成本端承壓。同時,公司“四網融通”項目仍處在初期,實現資源融通互補、網路效益改善仍需時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撰稿:金一丹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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