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暑已過,中秋、國慶兩個假期已在眼前。
值得注意的是,
9月18日(週六)、
9月26日(週日)以及10月9日(週六)均需上班。
雙節即將到來,
有職工仍因工作需要,
得堅守崗位。
那麼,
如果不補休,
加班工資該拿多少?
北京拙樸律師事務所律師謝燕平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9月21日(中秋節)、10月1日、2日、3日(國慶節)這4天是法定節假日,法律不允許調休,只要安排加班,就應當支付不低於300%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9月19日、20日,10月4日、5日、6日、7日這6天是用休息日調休過來的,如果安排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200%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如果這10天全部加班,算下來是24倍的工資,可以理解為加班10天拿到24天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謝燕平提醒,雖然加班10天,算下來是24倍的工資,但加班時長不能超過法定上限。
來源:工人日報 | 撰稿:李丹青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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