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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潤發超市特價肉揭秘:發臭隔夜肉洗了再賣,變質肉鉸餡灌香腸
新京報 · | 發佈時間2021-08-16 11:10:21    

   “昨天的都鉸肉餡啊?”

  “不能都鉸啊,你也得挑不好的。好的肯定不能鉸啊,還行的就放九塊九那一堆裏賣。”

  “最後那些臭的沒法用的怎麼辦?”

  “鉸肉餡、灌腸。”

  這是新京報記者6月下旬在大潤發超市濟南省博店暗訪時,與自營肉品銷售人員的對話。在這裡,店員每天備貨時最先處理的就是頭天未賣完的隔夜肉:不新鮮、味不大的作為9.9元一斤的特價肉賣;臭味明顯的沖洗去味再上櫃檯;發臭變質無法處理的,直接鉸餡兒或灌香腸。

  “不幹不凈,吃了沒病。”一名大潤發肉品課員工再三囑咐臥底的新京報記者,如果有客人問起這些肉新不新鮮,千萬不能明確回答,就説“你自己看,自己挑”就行。

  特價肉:

  價格便宜多是隔夜貨

  大潤發超市濟南省博店于2016年5月24日開業,是濟南東部CBD片區重要的商業配套項目,其肉品課經營的商品涵蓋了牛、羊、豬、禽類産品,其中豬肉産品約一半為自營。

  因為每天都有特價肉銷售,每天上午8點剛開門營業時,肉品櫃檯特價區便會迎來第一波銷售高峰。特價豬肉9.9元一斤,特價排骨11.6元一斤,這比旁邊櫃檯的正常售價便宜了三分之一甚至一半。

  為了買到特價肉,消費者經常發生擁擠,甚至爭搶,大部分顧客等不及前面的顧客用完夾子,就用手套個塑膠袋挑揀,甚至有個別顧客直接下手。半個小時,第一批特價的肉和排骨就會被挑走大半。

  這些特價肉裏挑剩下的,除了看著明顯不新鮮的,有的還帶有發酸的異味。

  這些特價肉為何帶有異味?新京報記者在6月17日應聘進入該超市肉品課工作後,發現了其來源:隔夜肉。

  每天早上6點到8點,是超市肉品課的備貨時間。新京報記者第一天上班就發現,最先從冷庫里拉出到操作間的肉,並不是進貨時整塊的肉品,而是已經分割完成的。

  老員工告訴記者,這些都是昨天沒賣完的,有些已經有異味,所以需要優先處理。處理的步驟就是拿起來看一看、聞一聞,沒異味的,以及異味不大的就挑出來放到9.9元一斤的特價檔裏銷售。異味比較明顯的,也挑出來,鉸成肉餡再銷售。

  排骨的備貨處理也一樣,最先處理的是隔夜排骨。老員工發現有異味不大的排骨,都讓剁成小塊作為特價排骨銷售。在這些特價排骨裏,有原價29.9元一斤的肋排,也有20.9元一斤的前排,還會有12.5元一斤的腿骨,因為隔夜變味,它們被混在一起堆滿櫃檯,標價每斤11.6元。

  6月28日,大潤發濟南省博店肉品課員工處理隔夜肉時,聞到排骨發臭,讓剁塊後作為特價排骨銷售。新京報調查暗訪組

  發臭肉:

  水池沖洗去味,鉸肉餡降味兒

  據老員工介紹,這些隔夜肉和排骨裏味道大、明顯發酸發臭的,多半都是顧客拿走後又棄購,放置在超市各處或結賬櫃檯的,因為長時間離開肉品櫃檯0℃至4℃的低溫保存環境,腐敗變質。

  一名常年從事肉製品銷售的業內人士稱,肉類出現變質後,它表面會出現一些黏液,摸上去有一種發黏的感覺,有些肉類在變質以後表面會出現色斑,再就是會散發出一種刺鼻的或者惡臭的氣味,如果有這些表現,就説明肉類食材已經完全變質,絕對不能購買和食用。

  在備貨時,這裡大潤發員工辨別肉的好壞,首先就是聞。

  “這個臭了,稍微涮一下再賣。”一名老員工在聞過幾塊豬肉後,將它們放到操作間的水池裏,用自來水進行沖洗,然後堆放到一邊瀝水晾幹。

  新京報記者發現,就在剛清洗髮臭豬肉的同一個水池,竟也沖洗拖把。

  6月22日,一名員工在洗肉池裏沖洗拖把。新京報調查暗訪組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同的員工對於異味肉品的處理在尺度上也是不同的,領班整體會要求高一些,對於一些明顯發黏,變質發臭了的排骨會要求撤下櫃檯,直接報廢。但因為銷售額跟獎金掛鉤,員工們更傾向於能多賣點兒就多賣點兒,“不然哪兒來的獎金”。

  在調查期間,面對顧客的詢問,只有領班會開誠佈公地告訴顧客,這些特價肉和排骨是隔夜的,而其他員工則會回避這個問題,讓顧客自己看,隨便挑。

  相對於特價肉,那些已發黏,異味明顯的就會被拿去鉸成肉餡,老員工説鉸完以後的肉餡異味會明顯下降。

  “這個戴著口罩都能聞到臭味兒,一會兒拿去鉸餡。”6月23日,兩名員工在操作臺上分揀隔夜肉,她們將臭味明顯的,直接丟到一旁,簡單沖洗後倒進鉸肉機。一名女工邊鉸肉邊説:“我這肉餡是酸的。”

  在肉餡櫃檯,這些肉餡標價9.5元一斤。因為旁邊品牌櫃檯的肉餡20多元或30多元一斤,也有顧客詢問店員為何差價如此之大,但都被店員以進貨價格低、特價促銷等藉口敷衍過去。

  一些發臭變黃的肉跟邊角料堆放在一起,準備鉸碎做肉餡。新京報調查暗訪組

  變質肉:

  添加香料腌制去味灌腸

  特價和鉸餡,並不能消化掉所有的有異味的肉,味道更大、甚至變質的肉,一般會跟切割時産生的碎肉一起,被放回冷庫凍上。

  但即便是老員工都認為“不能擺著賣”的變質肉,他們也很少報廢扔掉,而是腌制後灌腸銷售。

  在新京報記者臥底期間,發現每隔三四天,那些混雜了邊角料和變質肉的冷凍肉糜,就被切成小塊放到大盆裏,先鉸成肉餡,再根據肥瘦的不同,按照不同的配方,腌製成一紅一黑兩種香腸料。其中用老抽較少,顏色發紅的一種灌製成香腸後稱為台灣香腸。肥肉和變質肉更多,用老抽也更多的那種則稱為北方香腸。

  員工告訴記者,為了盡可能地掩蓋原料的異味,拌好的香腸餡通常會腌制一天,由晚班員工灌成腸放在冷庫裏晾置,最後再由早班烤製成熟後包裝銷售。

  記者發現,這樣的香腸標價18.9元一斤,但往往會打半價銷售,即便如此銷量依然不好。員工的解釋是還是有味,有種“酸不拉幾”的味。

  然而在自製香腸攤位上方,懸挂的電視全天候迴圈播放大潤發自製香腸的宣傳片,宣傳片裏的説法是“製作台灣香腸的原料,選用優質的冷鮮豬腿肉,保證原料安全新鮮,我們以顧客吃得放心,買得滿意為宗旨,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

  一些有味兒變質的肉鉸餡後被灌裝香腸。新京報調查暗訪組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GB 2079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於肉和肉製品經營衛生進行了規範,其中第七條第四款中明文規定,發現有異味、有酸敗味、色澤不正常、有黏液、有黴點和其他異常的,應停止銷售。

  對於調查中發現的變質肉品打折、鉸肉餡,以及灌腸等行為,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這不但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還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

  陳音江表示,對於肉品的異味,以及變質程度的判斷,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出現個體偏差,但作為經營主體的超市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制定具體可實施的評價方法和處理方案,並嚴格執行,比如,在店員看來都已經無法銷售的肉品再用來鉸餡做香腸,就是典型的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無論是商超還是具體的個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行政甚至刑事責任。”陳音江説,除此之外,有關職能部門也應該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切實地落實對於商超經營行為的監管責任,為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來源:新京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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