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8月5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明確規定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政策自8月5日起執行。
據了解,在公告發佈前提交離婚申請,尚未正式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後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執行。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釋放、“學區房”、違規資金流入等因素疊加影響,北京市二手房成交過熱,價格上漲。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北京保持從嚴調控,著力“打補丁”“堵漏洞”,進一步完善房地産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來源:新華網 | 撰稿:郭宇靖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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