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坊間出現了“食品級”化粧品的説法,商家宣稱這類化粧品原料都是“無添加”“純天然”的,更安全有效。然而,北京青年報記者7月12日通過對比多款號稱“食品成分”“可食用”的化粧品配料表發現,這些號稱“食品級”的化粧品、護膚品很大程度上只是商業行銷噱頭。
事件
“可食用”的口紅疑似致孩子嘴角紅腫
日前,有讀者向北青報記者反映,自己給女兒買的兒童化粧品中,商家一直宣稱“純植物配方”“安全可食用”的口紅,卻讓剛上小學的女兒抹過一次以後就開始嘴上起皮。起初,這位讀者還認為是天氣乾燥,並沒有在意。但是,隨著孩子因參加演出,口紅涂了多半天后,嘴角出現了輕微紅腫,這位讀者才認為可能是口紅導致的。“因為孩子要參加表演,我以為‘純植物’的化粧品對孩子危害小,才花100多塊錢買了這只口紅。”該讀者表示。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如今一些化粧品標榜自己是“純植物”配方,似乎已經不能滿足其“自然無害”的定位,一種“可食用”的化粧品文案悄然流行。
北青報記者在電商平臺的化粧品類目下搜索“可食用”“食品成分”等關鍵詞,出現了數十頁的結果,其中以口紅、護膚品、面膜和防曬霜居多,幾乎排名靠前的多個商品的詳情頁面上均表示,産品成分天然、安全、可食用。
發現
“食品級”化粧品主要成分是化學原料
這些“能吃”的化粧品真的更好更安全嗎? 北青報記者逐一對比了商品簡介和商品實際的配料表發現,一些標榜自己“無毒無害”“純天然”,甚至可以給幼兒和孕婦使用的口紅,其配料表顯示的內容並不像其店方産品頁上介紹的那樣,成分簡單且天然。
在一款號稱專供孕婦的外國進口口紅的介紹頁面上,其聲稱使用了4種植物精油,而對於其他原料則沒有介紹。但北青報記者拿到該口紅的實際配料表卻發現,在其30多種原材料中,上述4種精油在配料表中的排名在倒數幾位,其餘大多是口紅的常見化學原料。而按照我國對商品標簽的要求,配料表中的排名順序是按照該物質在該産品中的含量佔比由大到小排列。
而一些進口産品包括聲稱添加了“食品成分”的兒童防曬霜,除了在外包裝上寫有幾個“食品成分80%”大字外,整個包裝上沒有一個中國字。一些代購店展示的該防曬霜的主要成分為:蘋果、蘆薈和覆盆子的提取物。但北青報記者採訪相關人士,其表示,上述水果和植物無論是其本身還是提取物,都沒有防曬的作用。隨後北青報記者找到了該防曬霜主要成分表的中文翻譯,發現該防曬霜不僅同樣是各種植物提取物的含量靠後,而且還是一款化學防曬,其主要的防曬劑“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在一定程度上被部分從業者認為不適合用在兒童用化粧品中。
顯然,所謂的“80%食品成分”“食品級”甚至稱自己化粧品“可食用”的説法,不過是商家的行銷噱頭。
提示
監管部門:不存在“食品級”化粧品
為什麼有商家樂於宣傳自己的化粧品“可食用”?業內人士表示,這是商家製造的行銷噱頭,給化粧品安上“可食用”的名號,讓其顯得是“無添加”“純天然”的,更安全有效。
但事實果真如此嗎?業內人士表示,並非像消費者想像的那樣——食品相對於化粧品純度更高、更安全。事實上,相對於食品,製作化粧品所用的原料有時候對純度的要求更高,因為雜質過多會導致化粧品的配方體系崩塌。此外,同樣是富含維生素C,檸檬汁直接敷到臉上不僅不能美白,還可能導致瘙癢和紅腫,因此正規的化粧品中都是維生素C穩定形態的衍生物,且會對濃度和刺激度進行調節。同時,對比維生素C在食品添加劑中的標準和化粧品技術規範中的標準,後者明確了重金屬鉛、砷為禁用組分,不允許添加到化粧品中。
此外,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多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已經發佈消費提示,稱不存在“食品級”化粧品的概念。
我國《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化粧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産品。
食品的使用方式則為經口攝入(食用或飲用),並通過消化系統各個器官的協調合作來完成消化和吸收,與化粧品的使用方法、作用部位、作用機理等均不相同。因此,食品和化粧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同時,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化粧品宣傳不能含有“純植物”“純天然”等絕對化的詞語。一些商家投機取巧,用“食品級”引發消費者聯想,替換了已經被明令禁止的“純天然”“純植物”的概念。
《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也對化粧品廣告進行了嚴格規範,要求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産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有監管部門提醒,有部分商家宣稱化粧品是“食品級”成分,誘導消費者購買,都是違反規定的。
來源:北京青年報 | 撰稿:張鑫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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