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與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交通運輸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開。審理經過顯示,ofo公司被約談責令改正後,仍未及時退還承租人押金,經約談拒不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因ofo公司未履行繳納罰款的義務,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申請強制執行ofo公司。
來源:中新經緯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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