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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鍋?康巴赫賠蘇泊爾300萬!這款風靡的蜂窩不粘鍋背後,是兩大品牌的一場大官司
錢江晚報 · 孫燕 通訊員 王華衛 | 發佈時間2021-07-06 10:15:56    

   蜂窩不粘鍋,近幾年走進了很多家庭的廚房。先不論這口鍋好不好用,近日,鍋屆兩個“大佬”蘇泊爾、康巴赫就為了這口鍋對簿公堂。一審不服,訴至二審。

  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終審判決,巴赫公司因商業詆毀蘇泊爾,被判賠償300萬元。

  “致謝”廣告引爆輿論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泊爾)是一家製造銷售廚房用具、日用五金等的知名家電企業。浙江巴赫廚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赫公司)、浙江中康廚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康公司)是武義縣的兩家廚具、食具製造銷售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

  2019年10月21日的《羊城晚報》刊登了一則整版廣告:“蘇白爾:感謝你,要不是你的模倣,無人知曉蜂窩不粘鍋原創發明者是我。”

  廣告內文中還附上了有關技術的專利號以及可跳轉至康巴赫“蜂窩不粘鍋專利技術維權聲明”的二維碼。

  掃碼後跳出的網頁中聲明:“我公司發現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盜用康巴赫蜂窩不粘專利技術並倣造、銷售侵權産品,嚴重損害了康巴赫的合法權益。”

  巴赫公司還發出媒體邀請函,邀請媒體在2019年10月23日下午2點參加“見證原創”新聞發佈會。

  與此同時,“康巴赫官方微網志”所主持的“康巴赫的反擊”“感謝你蘇先生”等微網志話題持續發酵,多個微網志大V參與轉發,引起了圍觀熱議。

  法院查明,截至2019年11月5日,“康巴赫的反擊”話題頁面顯示閱讀次數達1.3億,討論3.1萬。當年10月、11月,巴赫公司通過其公司網站、微信公號、微網志發佈了大量的“維權”資訊,直指蘇泊爾模倣蜂窩不粘鍋,侵犯其合法權益。

  不粘鍋背後的專利糾紛

  據法院查明,巴赫公司和中康公司在多個類別商品上申請註冊“康巴赫”商標,並經他人轉讓獲得了“一種不銹鋼或複合鋼的不粘鍋的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但有案外人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2019年11月8日,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作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巴赫公司提交專利的權利要求1中利用“雕刻方法”形成預定圖案凹凸紋路的技術方案以及引用該技術方案的權利要求2無效,在權利要求1中利用“化學蝕刻方法”形成預定圖案凹凸紋路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維持專利有效。但案外人不服又提起行政訴訟。期間,巴赫公司起訴蘇泊爾公司、武漢蘇泊爾炊具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侵害該發明專利權。

  2020年9月,法院對該行政訴訟案作出判決,認為巴赫公司提交專利中認為利用化學蝕刻方法的技術方案不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不具備創造性,判決撤銷智慧財産權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要求重新作出審查決定。為此,巴赫公司訴蘇泊爾專利侵權案也被駁回。

  蘇泊爾的反擊

  2019年10月22日下午,蘇泊爾以巴赫公司涉嫌詆毀商譽為由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行為保全申請。杭州中院審查後24小時內作出裁定並趕在巴赫公司的新聞發佈會前送達。

  2019年11月21日,蘇泊爾公司正式起訴,認為巴赫公司發佈的大量資訊已構成商業詆毀,索賠1500萬元。

  杭州中院一審認為,巴赫公司所發佈一系列資訊的核心含義是蘇泊爾公司侵害其專利權。但上述資訊發佈時,並無任何司法裁判或行政決定認定蘇泊爾公司構成對巴赫公司專利權的侵害。同時,法院認為,巴赫公司沒有相應的證據表明蘇泊爾實施了相應專利方法生産蜂窩不粘鍋,也不能確定蘇泊爾公司産品的具體製造方法。

  為此,一審法院認定巴赫公司發佈的上述資訊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制的虛假、誤導性資訊,對蘇泊爾公司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造成損害,構成商業詆毀,應當承擔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結合蘇泊爾公司的訴訟請求,並考慮巴赫公司實施商業詆毀所投入的成本和給蘇泊爾公司造成的損失,法院一審判決巴赫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在相應平臺刊登聲明,為蘇泊爾公司消除影響,並賠償蘇泊爾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00萬元。

  一審判決後,蘇泊爾、巴赫公司均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浙江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巴赫公司商業詆毀成立,判決立即停止傳播、編造虛假資訊或誤導性資訊的行為,立即刪除相關平臺上的內容,應于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康巴赫官網、康巴赫的新浪官方微網志、康巴赫微信公眾號、《羊城晚報》上刊登聲明,為蘇泊爾消除影響,並賠償蘇泊爾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巴赫公司的上訴理由和請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援。

  法官提醒:維權有邊界,商戰需合規。授予專利權的本意在於保護和激勵創新,而非被當作商戰的工具,更不應該成為詆毀競爭對手商譽的幌子。

來源:錢江晚報    | 撰稿:孫燕 通訊員 王華衛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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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錢江晚報    | 撰稿:孫燕 通訊員 王華衛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