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三隻松鼠前高管蔣某、童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佔一審刑事判決書于近日公開。法院查明,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蔣某利用其職務便利,收受北京龍金億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處理)所送現金279042元及寶馬牌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429000元)。此外,被告人蔣某夥同被告人童某採取銷售不入賬或調整過磅表等方式,將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廢舊紙箱(價值人民幣684000元)佔為己有。
據三隻松鼠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案件是公司在內部自查時發現了蔣某違法犯罪的線索,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後向公安機關舉報反映。
法院審理認為,蔣某及童某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職務侵佔罪,並屬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企查查顯示,裁判結果為被告人蔣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童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來源:新京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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