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金融支援實體經濟力度
(二十一)多渠道籌集項目建設資金。匯聚金融系統合力,力爭實現全年金融融資總量3500億元的工作目標。加快廣西鐵路發展投資基金籌集,研究設立西江經濟帶發展基金、廣西城鎮化發展基金,力爭年內募集資金80億元以上。對經國家部委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在廣西設立並取得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總部級基金管理公司,2014年底前募集到位資金10億元以上且投資在廣西的資金超過10億元的公司,自治區財政─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引入保險資金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項目業主,按照當年運用保險資金增量的0.5%給予貼息。爭取在銀行間債市試點發行無需地方財政隱性擔保的“項目收益票據”,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農支小”力度。支援中小企業到新三板市場、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和直接融資。對在新三板市場成功掛牌的企業,自治區財政給予一次性工作經費補助50萬元。對在廣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前200家企業給予獎勵,其中首批30家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對成功參與發行集合票據和集合債券的中小企業,由自治區財政按各企業實際發行金額的1.5%分別給予一次性貼息補助,每家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各級政府和農業、林業、科技、文化、旅遊等主管部門建立不同産業類型的小微企業“助保貸”資金池,引入政府、保險參與的小微企業增信機制,指導銀行根據資金池規模按一定放大比例提供貸款額度予以支援,創新小企業金融産品和服務。推動各市儘快安排財政資金啟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鼓勵開展金融“招商引資”,對通過股權投資、信託融資、委託貸款、資産證券化等金融創新方式引入區外資金視同招商引資工作成效給予獎勵。
(二十三)鼓勵擴大跨境融資。研究出臺支援沿邊金融綜合改革的財政政策,支援引入境外資金,滿足重大項目、重點工程、特色優勢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和與東盟、南亞國家互聯互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多元化融資需求。對按照相關規定引入單筆境外資金超過5億元(含5億元),貸款利率不超過境內同期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給予該筆貸款總額0.01%的一次性補助,對單筆貸款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到境外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將發債融資資金投入廣西建設的企業,按照年度發行額的2‰給予補助,年內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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