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鼓勵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發佈實施《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廣西壯族自治區2014年本)》,進一步縮小企業投資的核準範圍。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步優化環境促進非公有制經濟跨越發展的若干意見》(桂發〔2013〕17號)和鼓勵民間投資發展的34項實施細則,以交通、金融、水利、能源、醫療、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利等行業和健康、養老等服務業以及市政基礎沒保障性住房等領域為突破口,向社會推出第四批民間資本投資項目,組織開展全聯行業商會廣西行、桂商情係故鄉行、泛珠合作論壇等系列招商推介活動,確保民間投資增速快於同期固定資産投資,全年達到8500億元,增長20%以上。
(九)強化重大項目統籌推進工作。制定下半年重大項目建設目標任務,把責任逐項落實到各責任單位和項目業主。舉行4次自治區部門聯合審批活動,加快項目審批進度;召開2-3次自治區部門聯席會議,分期分批研究解決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問題。建立重大項目退出機制,對久推不進的項目調出自治區統籌推進計劃。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下半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內投資追加安排前期工作經費2000萬元,支援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各市統籌推進項目及重點産業、重點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十三五”規劃前期研究,抓緊謀劃一批重大項目,建立“十三五”規劃重大項目庫,並按要求在2014年12月底前將需要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的重大項目上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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