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市民期待細化措施
“國五條細則”對房産信貸、土地供應、市場監督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不過,一些市民提出,有的措施還需進一步細化,避免存在盲區。
市民馬先生説,他在2010年購買了一套二手房,這套房是商品房,當時他承擔全部過戶費用,所得稅是按總價的1%交納。今年他打算把房子出讓,房子是按總價的1%交所得稅,還是按差額的20%交納?如果按差額交納,能查到的房屋價格為首次交易價格,那他豈不是為上一任業主的所得埋單,吃了大虧?
一些購房者介紹,現在市民對房子的裝修越來越看重,投入資金也越來越大。有的人買房花費60萬元,裝修又花了20萬元。在房子轉讓中,只以房子的交易價計算個人所得稅不合理,應當酌情把裝修費折算到成本中。此外,有的業主供房多年,交給銀行大筆利息,房貸利息也是購房者的主要開支。賣房計算個人所得時,此項不能忽略不計。
“國五條細則”提出,已實施限購的城市,限購區域應覆蓋行政區域,對此如何理解,業界有不同看法。一些人士認為,行政區域應當包括所轄縣、區,有的則認為是主城區。南寧所轄6縣是否也限購?在南寧有兩套房,還能否前往賓陽縣買房?這需要相關部門明確。
業內人士認為,從政策的出臺到細化可具操作性的措施,還有一段時間。在這個期間,南寧可能會出現房産交易趕搭“末班車”的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