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幾乎隔一天就要直播一次,每次都會選在深夜直播,因為這個時間段流量最好。”張曉曾做過半年大學生主播,對於那段深夜直播經歷,她很少願意主動回想。直播時,每當有粉絲進入直播間,她都要表現得非常積極主動,“前5-10秒決定了粉絲去留,就得使出渾身解數在這幾秒內把粉絲留住”。
張曉大二時,有MCN機構來學校招聘主播,通過面試後,她與機構簽訂了合約。經過簡單培訓,張曉做起了陪聊主播。但沒過多久,她就決定離開這個行業。
有粉絲一個月掙幾千元,全用來刷禮物了
張曉的粉絲幾乎全是男性,很多在現實生活中沒什麼朋友,經常會在深夜直播間裏向張曉訴説生活中的不如意,這時張曉就會化身“溫柔妹妹”勸導對方,向對方提供情緒價值。
沒過多久,公司要求張曉和其他主播開設小號,粉絲在直播中打賞到一定數額,便可以添加聯繫方式。自此,張曉不僅需要在直播時保持積極狀態,下播後也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通過小號維護粉絲關係,提升粉絲黏性。
很快張曉發現,很多粉絲不是抱著單純做朋友的心態來私聊,“他們中很多人是希望能發展‘朋友之外的關係’”。
“深夜陪聊女主播,就是通過向男性粉絲販賣性幻想來獲得收入的。”意識到這一點,張曉開始對這份工作産生抵觸心理。不久後,公司要求她們向流量熱榜前幾位的女主播學習,“我去看了她們的直播,穿著暴露,跳著性感舞蹈”。感到自尊心和隱私被踐踏,張曉決定離開主播行業。
陪聊主播麻丹彤同樣決定不再做“擦邊主播”。
上大學時,聽説做主播很賺錢,麻丹彤便開始嘗試。因為身材外形好加上性格大大咧咧開得起玩笑,她選擇了陪聊主播賽道。“我所在的直播平臺生態很複雜,什麼樣的主播都有,多少都會沾點‘擦邊’,偶爾我也會為了吸引流量在直播間講些黃色笑話。”有時麻丹彤一晚能賺一兩千元。
麻丹彤告訴記者,“做這類主播,主要還是得‘等大哥’,直播間裏只要有一兩個願意為你花錢打賞的有錢大哥,那收入就不用愁了”。
但一次偶然的發現改變了麻丹彤的想法,她發現她的“榜一大哥”並非是想像中的有錢人,只是一個開大貨車的司機師傅,粉絲中還有年紀很小的汽修廠學徒,一個月就掙幾千元,卻全部用來給她刷禮物。“他們可能就為了直播時那句‘謝謝大哥’,或是直播間裏其他粉絲的追捧,就瘋狂刷禮物。”麻丹彤説,“我感覺這錢賺得昧良心,他們家裏可能還有父母妻兒,本身賺錢也不容易,卻為了虛榮在直播間揮金如土。”
某直播公會運營負責人古岳説:“深夜直播流量是最‘頂’的。主播在直播間把粉絲情緒調動起來,消費潛力無限”。
“另外,其實業內都明白,像擦邊主播或是賣慘搞詐騙的主播,短時間內或許會賺錢,但絕對不會走得長久。”
打賞的錢要想拿回來,幾乎不可能
民商法律師、知名普法博主李叔凡經常會在直播間回答網友的提問。前不久,有網友向他諮詢,發現家中老人要錢的頻率變高,拿出老人的手機一看,老人竟在一個直播間頻繁打賞,金額高達一萬元。這名網友守著直播間看了好幾天,“很明顯是一個‘賣慘’直播間”,直播間裏,一個農村破瓦房裏放著兩張床,一張床上躺著一名“行動不便”的老太太,另一張床上躺著一名40多歲的男主播,主播天天説自己和老人有病,媳婦受不了窮把他甩了,家裏財産被老家的親戚騙光了,求求家人們可憐可憐他,救他們母子倆一命。可這位男主播除了身上臟了點,一點看不出有病在身。
這名網友向李叔凡求助:“我母親年紀比較大,不能分辨這些直播間內容的真假,只是覺得主播可憐,想幫一把。這種明顯就是騙錢的直播間,母親打賞的錢能不能申請返還?”李叔凡非常理解諮詢人的心情,但也只能無奈地表示,這種打賞的錢要想拿回來,是非常難的,接近於不可能。
“夜深人靜的時候,往往是一個人情感最為脆弱的時候。一些專門靠‘擦邊’‘賣慘’來獲利的主播,就專門挑選深夜時段來直播。沒有外界的打擾,更容易引發情緒的波動,驅使人們感情用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最直接的舉動就是轉賬、打賞。”李叔凡説,“這種心理很容易被人利用,一旦用戶陷入了直播間主播構建的情感旋渦,就會被別有用心的人牽著鼻子走,難以自拔。不光會蒙受物質損失,感情也會受到極大的傷害。”
李叔凡認為,不僅是對個人造成傷害,對於平臺來説,如果對這類直播間不加限制,無異於助紂為虐。如果頻繁産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那用戶和公眾對平臺的評價可想而知。都説“金盃銀盃不如百姓口碑”,一家平臺企業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任憑類似的低俗亂象毀壞企業聲譽,也肯定不會獲得長遠的發展。
整治深夜直播亂象不能僅靠行業自律
“深夜直播的存在填補了一些人的心理需求。”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詹騫認為,“網路也是線下社會、真實人性的某種反映,加上網路直播的獨特生態,才導致一些亂象層出不窮。”
李叔凡告訴記者,網路直播滲透進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不過是近幾年的事情,法律的制定具有滯後性,可能無法及時回應新興的社會現象和需求。“從法律角度而言,對於‘擦邊’‘賣慘’等直播間亂象,可以根據民法典、刑法等法律的相關條文判定是否涉嫌虛假行銷、是否構成詐騙等,更多需要根據個案的情節來判斷。”
“一方面,違法成本低、收益高,另一方面,存在監管盲區和漏洞,就總會有人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李叔凡表示,“如果僅靠平臺或行業自律,那大概就是讓一個人既當球員又當裁判,是不太現實的。所以,要想真正實現行業規範,還得依靠政府管理和法律的完善。”
治理網路直播亂象,李叔凡認為,現階段更需要各地政府部門履行屬地管理責任,依法實施監管。政府應該適當提高對網路傳播平臺的懲罰力度,鼓勵第三方媒體監督平臺,加大平臺消極監管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成本,以此促進平臺規範自身行為。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動員社會力量,比如牽頭組織高校、行業協會等多方力量推進“自媒體”人才教育和培訓,促進“自媒體”的職業化、規範化,最終營造“自媒體”職業健康成長的制度環境。
(實習生劉怡君對本文亦有貢獻。應受訪者要求,張曉、古岳、麻丹彤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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