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共用單車淤積,企業應及時響應調度要求,一般30分鐘內到達現場,60分鐘內“清淤”完畢。此外,共用單車企業還應識別、校驗承租人身份證號和姓名,以此判斷其是否滿足租車條件。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新規範將從今年4月起實施。
想騎共用單車,得先實名認證才行,不符合租車條件可別想貿然騎車。新規範要求,共用單車企業的運營平臺,應具備識別承租人註冊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校驗承租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與“全國公民身份資訊系統”資訊是否一致,判斷承租人是否滿足租車條件的功能。承租人客戶端除了應具備周邊可租用車輛查詢、租用、結算、線上支付等功能之外,還應明確規定騎車年齡、騎行規則,提示承租人遵守交通規則等;並展示承租人的信用資訊,包括當前信用分值、信用劃分等級、增減規則。
如何防止共用單車亂停亂放?新規範提出,共用單車應具有定位功能,車載智慧終端應包括衛星定位裝置,宜定位精度誤差應優於15米。對於承租人來説,客戶端電子地圖中應標注停放區位置,展示入欄管理區、禁止停放區、運營範圍邊界,宜實現騎行路徑規劃並引導承租人還車至停放區。一旦共用單車被停放在禁停區,應具備向企業運營平臺預警、報警等功能。記者注意到,規範特別提出了“共用單車入欄率應高於90%”的要求。
為了防止用車高峰期出現共用單車“淤積”問題,新規範專門對共用單車“調度”提出要求。例如,企業應制定車輛調度計劃,根據區域車輛租還流動規律和停放數量,編制早晚高峰期間和週期性車輛調度清運計劃,並跟蹤記錄調度計劃執行情況,加強車輛日常調度管理,緩解車輛潮汐現象。交通樞紐、軌道站點、重要商圈等重點區域應採用電子圍欄與人工管理相結合方式,早晚高峰期間,應設置專職管理員,負責疏導和調度。對佔壓盲道、綠化設施帶、廢棄車輛應及時調度清理。投入運營的故障車輛應在48小時內拖離故障現場,送到固定的停車場或維修點。
一旦遇到極端天氣、重大社會活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共用單車企業應立刻“應急響應”。企業應及時響應屬地管理部門清理淤積車輛、規範停放秩序等調度要求,響應並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處置完成時間一般不超過60分鐘。
此外,為了便於監管,企業還應將運營車輛數據實時、完整、準確的接入行業監管與服務平臺。
(責任編輯:單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