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隨著共用單車進入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地區,違停亂放,侵佔公共資源等問題逐漸暴露。為此,各地陸續出臺監管意見,城市共用單車發展有望納入規範化管理。
北京:設定投放數量上線
《意見》明確共用單車不能無序發展,區級政府應設定轄區最大投放數量,對共用單車總量進行控制。在本市工商註冊,並向註冊和投放區主管部門報備;企業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並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必須在本市開立企業資金專用賬戶等。同時,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本市暫不發展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
上海:單車使用年限為3年 12歲以下禁用
上海發佈《共用自行車》和《共用自行車服務》兩個團體標準意見稿,對共用單車的使用年限、服務運營、使用者身高和年齡等做出了規定,具體包括,須加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強制三年報廢,年齡滿12歲、身高在1.45-1.95米之間才可以使用,投入車輛總數以不低於5‰的比例配備車輛維護人員。
深圳:將設立單車準入門檻和退出機制
目前深圳已經出臺《關於鼓勵規範網際網路自行車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車輛投放規模與全市或者區域設施承載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及企業線上、線下管理水準等相適應。目前,深圳還在研究制定共用單車運營服務標準,其中包括市場準入標準以及退出機制,同時建立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管理服務能力跟不上的企業或將被清除市場。
天津:每萬輛共用單車需配備不低於50名服務人員
《天津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日前在網上公佈,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5月7日。暫行辦法中規定,在天津市提供網際網路自行車租賃服務的企業,應在天津市設立服務機構,應當具備與其管理需要相適應的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固定辦公場所、運維技術人員及企業管理人員,每1萬輛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配備不低於50名服務人員。
海口:損壞共用單車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海南省海口市近日原則審議通過了《共用單車規範管理實施方案》和《支援和鼓勵共用單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中明確表示,使用者故意損壞、篡改二維碼,盜竊共用單車或者違反道路交通通行有關規定違規停放自行車的,由公安機關、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處理,並將其違法違規資訊納入個人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鄭州:推出第三方管理平臺管理亂停亂放問題
鄭州公交部門與相關科技公司聯合研發,于4月20日推出名為“單車之家”的共用單車管理平臺。“單車之家”支援手機掃碼和公交IC卡存取車雙模式,使用一張IC卡即可完成單車和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的聯乘,將極大方便市民出行。同時,“單車之家”也是一個共用平臺,支援各品牌共用單車相容共存,平臺不僅可以對接入系統的單車進行集中管理,還可以根據公交客流數據統一調配單車投放,提高單車利用率。
廈門:擬設置共用單車禁停路段
據廈門市政工程管理處透露,目前島內已經新增101個單車停放區,志願者會引導市民將共用單車、自行車放在指定區域。同時,志願者將實地調查,針對停放習慣、停放高峰等進行摸底。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根據調查數據,合理設置停放區。城管部門將考慮在一些特定道路、區域設置禁停區,比如會展中心、人民會堂周邊等。還有一種方式是設置禁停時間,比如一些道路在交通高峰時段不得停放共用單車。
(責任編輯:張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