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不少電商平臺打出夏日促銷牌,以低價吸引消費者。三年前的夏日,張女士在國美線上的促銷活動中購買了兩部iPhone和一台蘋果筆記型電腦,但卻發現該價格比促銷前還要貴。張女士訴至法院要求索賠。
近日,國美線上價格欺詐違法案二審宣判,北京三中院維持一審退貨、賠償三倍貨款的判決。
優惠價不優惠 女子怒訴國美線上
2015年8月6日,張女士在國美線上上參與“國美線上第二屆男人節”活動,購買了單價為5588元的iPhone6 64G金色、銀色各1台,花費11176元;購買Apple MacBook Pro筆記型電腦1台,實付款8978元。這兩款商品分別標有“直降已優惠500元”和“直降已優惠300元”的優惠資訊。
而後,張女士發現以上商品的促銷價並不便宜,甚至高於此前售價,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於是將商家北京國美線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國美線上”)訴至朝陽法院要求退款及賠償。
北京國美線上卻辯解稱,商品成交價與頁面顯示價格一致,不存在故意標高價格,且涉案商品的劃線價格為蘋果官方上市起售價格,非原價,所以並未欺詐。國美還稱張女士購買涉案商品是為了獲得賠償,並非正常的消費者。
法晚記者經檢索發現,張女士確實多次對包括國美線上和天貓在內的多家電商平臺提起訴訟,格蘭仕、嬌韻詩等著名品牌涉案,存在三次調解後主動撤訴的情況。
虛報原價為欺詐 二審均判三倍賠償
此案一審朝陽法院認為,北京國美線上存在價格違法行為。
法院認為,北京國美線上公司銷售的iPhone6手機和MacBook Pro筆記型電腦的原價均低於促銷價格,該行為已構成價格欺詐。
今年5月,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北京國美線上向張女士退款退貨並賠償60462元。
一審宣判後,北京國美線上不服判決,上訴至北京三中院。北京國美線上稱張女士在購買涉案商品後一直使用,且未提交證據證明涉案商品存在品質問題,要求辦理退貨缺乏依據。且張女士是職業打假人,是以獲利為目的進行的購買,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範疇。
三中院認為,北京國美線上無充分證據表明張女士購買上述商品是為生産經營所需,應當認定為消費者。且北京國美線上公司的虛報“原價”行為屬於價格欺詐,應承擔退貨並支付三倍貨款賠償金。
7月4日,三中院終審宣判駁回北京國美線上上訴,維持原判。
謊稱降價 國美曾多次被罰
記者注意到,兩次審判的裁判文書中均提到了市場監督部門和發改委對該案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5年8月28日,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國美線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稱其在銷售上述兩商品時存在謊稱降價行為,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2016年10月10日,北京市發改委對北京國美線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中列舉了三十二項違法行為,其中包括此案相關的蘋果手機和筆記型電腦。
北京市發改委經查認為,在2015年8月的促銷日期之前,上述筆記型電腦的原價為8878元,手機的原價為5399元,均低於所謂“促銷價”。國美線上所標示的“¥8988.00直降已優惠300元”和“¥5588.00直降已優惠500元”為謊稱降價。上述事實構成價格違法行為,且無違法所得。
北京市發改委責令國美線上改正,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經查詢了解到,除前述2016年10月北京市發改委的處罰外,國美線上已多次因價格違法行為被發改委處罰。
天津一市民在以449元的價格在國美線上訂購了吸塵器,但貨到付款時價格卻是499元,遂向國家發改委舉報。經查問題屬實,2016年5月,國家發改委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罰款50萬元。
2017年8月,北京市發改委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列舉了國美線上上銷售的聯想筆記型電腦、西門子洗衣機等商品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對其罰款10萬元。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