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交給你們辦,我放心!”

“謝謝你們,幫我爭取了公道,你們真是為民辦實事的好法官!”

“秦鏡高懸,秉公執法,你們的精神讓人敬佩!”

這一句句當事人的誇讚都指向了一支團結而優秀的審判團隊,他們就是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

平橋法院民事審判一庭現有工作人員14人,其中員額法官3人,主要負責民商事案件、破産案件、涉軍案件及其他相關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他們用駕輕就熟的庭審、公正及時的審判捍衛著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塑造了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的優良審判團隊。民一庭于2019年3月被平橋法院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9年11月18日被信陽某部隊贈與“維護法律尊嚴,確保軍人維權”牌匾,2021年3月被平橋法院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一、涉軍維權顯溫暖,司法擁軍落實處

為全力做好涉軍維權工作,平橋法院積極響應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號召,成立涉軍維權服務隊,由民事審判一庭牽頭,各個部門形成聯動,對於涉軍維權案件,做到快速立案、迅速辦理、快速執行,及時回訪。

真心實意促和諧

自2015年以來,平橋法院總計受理涉軍維權案件20余件,辦理涉軍案件中,對於普通的民事案件,承辦法官會認真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爭取能夠以撤訴或者調解等方式結案,對於存在複雜紛爭的案件,承辦法官則更加細心、耐心的為當事人講解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使當事人能夠心悅誠服的服判息訴。在受理的20余件涉軍維權案件中,調解、撤訴的近10件,真正做到了公正高效、案結事了。

民事審判一庭還會每年定期慰問走訪“五老”服務對象、向入伍新兵發放維權聯繫卡,多次開展“送法進軍營”、“送溫暖”等活動,對經濟困難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依法減、緩、免交訴訟費。民事審判一庭切實把司法擁軍落到實處,真心實意地為軍人軍屬排憂解難。

春風細雨化積怨

2015年1月1日,原告平橋區某部隊與被告六戶租戶簽訂《租房合同》,約定承租原告位於平橋區中心大道的某房屋用於經營,合同期限一年,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後,根據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活動的要求,原、被告雙方未再續簽房屋租賃合同。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辦理交房手續,並於2016年4月13日書面通知被告交房,被告以各種理由拒絕交房。原告于2016年6月8日向平橋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作為該案的承辦庭室,平橋法院民一庭既要維護部隊和群眾的合法利益,又要妥善化解雙方的矛盾,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激化群眾與部隊之間的矛盾,不利於軍地和諧、軍民和諧。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辦案法官放棄週末休息,與被告正面接觸,反覆向其釋法明理,針對六戶被告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的整合雙方訴求,疏導被告情緒,努力尋找法、理、情的平衡點。最終,歷時37天,妥善化解了雙方積怨與矛盾,順利騰退案涉房屋。該案的辦理有力保護了部隊合法權益,有效化解了軍地矛盾糾紛,為維護部隊及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法制保障。

經過民事審判一庭全體人員的不懈努力,平橋法院的涉軍維權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和有關單位一致肯定。2017年,中部戰區與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信陽召開涉軍維權座談會,民事審判一庭庭長李祥斌在座談會上作了經驗交流。2019年李祥斌被平橋區委、區政府評為“支援國防建設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疫情當頭擔重任

在2020年疫情期間,平橋法院成立涉軍維權服務隊,由平橋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沈意恒任隊長,民事審判一庭、立案庭、執行局及政治部多名業務骨幹組成隊員,專門負責涉軍維權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宣傳環節。並公佈了防疫期間的涉軍維權熱線電話,指定專人接聽,負責解答涉軍案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問題。

平橋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在辦案過程中,結合審判實際做好擁軍擁屬工作,努力營造建設法治軍營、軍民團結一心的社會氛圍,全心全意、全心全力為軍人軍屬搞好司法服務,為維護涉軍利益、保障一方安穩保駕護航。

二、辦好破産案件,護航營商環境

平橋法院自2000年受理破産案件以來,總計辦結約20件破産案件。破産案件涉及資産重組、職工安置、社會穩定等一系列問題,錯綜複雜,審理難度頗大。民事審判一庭依法妥善處理破産案件,對於優化産業結構,實現資源合理配置,促進企業走向市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2012年7月,信陽華信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河南信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破産,案件涉及30多位債權人,最終確定的債權金額達一億元之多。立案後,平橋法院負責破産案件的員額法官李斌多次組織債權人會議,積極向市政府、市中級法院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尋求支援,商討解決問題的途徑和辦法,多措並舉加強與破産企業主管部門的聯繫,做好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力保局面穩定,避免陳情事件的發生。

在民事審判一庭的不懈努力下,最終確定河南信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産財産由市政府按照評估價值統一收儲,收儲價款按照《河南信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破産財産分配方案》進行分配、安置職工,河南信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産程式以此終結。該案件的成功執結為全院的案件審理工作樹立了榜樣,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堅守正義為人民,秉公執法解糾紛

多年來,平橋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始終堅持關注民生,堅持濟民權、保民利、解民憂、促和諧,民一庭的全體成員牢牢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為民辦實事,不斷提高群眾的滿意度。

2015年7月1日,家住平橋城區77歲的退休工人呂先生將多年積攢的21萬元以月息兩分借給了商丘某公司,並對其他內容作了約定,保證人為胡某坤和胡店某資金互助合作社。該公司在支付了4100元利息之後公開拒絕履行合同,呂先生多次催要未果後將該公司訴至平橋法院。

該案依法適用普通程式,平橋法院副院長沈意恒、民事審判一庭庭長李祥斌公開審理此案,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1日,被告向原告借款本金21萬元,2016年12月31日前分三次還清,月息兩分,每月一日支付利息,期間被告支付4100元利息,其餘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法院認為該案事實清楚,債務應當清償,雙方約定月息兩分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援,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判決被告商丘某公司償還原告呂先生人民幣本金21萬元及利息,被告汪某坤、胡店某資金互助合作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一審判決後,被告不服,上訴至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信陽中院再審後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維持原判。

兩級法院的秉公審理令呂先生感激萬分,他在家人和老友的陪同下將一面寫有“秉公執法堅守正義公平判決興國利民”的錦旗送到了平橋法院副院長沈意恒和民事審判一庭庭長李祥斌的手裏,並説道:“感謝平橋法院的法官為我們老百姓伸張正義,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的公平公正判決不僅維護了我們的權益,更維護了司法的權威!”

除了涉軍維權案件、破産案件,民事審判一庭的員額法官們還負責辦理家事糾紛、合同糾紛、房屋買賣糾紛、建設施工合同糾紛等各類民事案件,每年審結民商事案件千件以上,案件品質高,服判息訴率高,案件品質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圖片及供稿: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  張沙沙、謝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