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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意見共同推進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工作

發佈時間:2025-08-12 09:58:43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辛理

近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聯合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出臺《關於共同推進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聚焦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創傷隱蔽性強、恢復週期長,但心理治療資源緊張、精神心理治療和康復費用賠償存在爭議等實踐痛點,強化部門協作,讓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救助更及時、更精準,進一步落實對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

《意見》共分為三個部分,通過目標原則、任務措施、保障機制三大板塊,推進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工作。

在目標原則方面,明確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為原則,以強化綜合司法保護、保障身心健康為目標,通過部門協作,提供及時、專業、有效的心理健康評估、干預和治療,最大限度減輕犯罪侵害對被害人造成的心理創傷。

在任務措施方面,共有6個方面,包括依託專業資源建立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中心。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轉介的對象可享受快速接診、評估的優先服務;專業人員將根據被害人的心理創傷程度,制定個性化診療方案,建立“一人一檔”的心理健康檔案,確保救助措施科學化、精細化;強化民事訴訟協作,醫療機構向被害人出具的評估結果、診療方案及治療費用票據,可以作為追索精神心理治療和康復費用的證據材料使用;加快培育基層精神衛生服務隊伍;引入具備心理治療師或精神科醫師資質的專業人員作為“合適成年人”“詢問指導人員”參與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線索篩查聯動機制,發現侵害線索及時跟蹤處置。

在保障機制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等。

此次《意見》的出臺,不僅整合資源打通被害人心理治療的“綠色通道”,讓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早日擺脫陰霾、回歸正軌,同時也注重線索篩查,做實前端干預和預防,通過全鏈條保護防患未然。